广东省什么时候人口普查

我是在没有领准生证的情况下生育第二个孩子到现在并没有落实结扎,请问到人口普查时能入到户口吗,广东省生育第二个子女一定要结扎才可以上到户口吗?国家是不是有这样的政策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一定要结扎才可以上到户口?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于2010年11月1日零时进行。第七次还没有开始。

  本文主要依据主流媒体的报道,讲述广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如何上户口的问题。

  法律依据是《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

  群众:超生儿童上户口,是不是还要被罚款?

  警方解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10]30号)精神,对未申报户口的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并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计划生育政策外出生人口的父、母亲只需要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就可以在其户口所在地为孩子申报户口。对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凭申报人书面申请、生父母居民户口簿、接生人员证明,以及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鉴定书或出生公证书等材料申报出生登记;同时,在2010年
9月30日前的全省户口整顿期间,对所有无法正常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也可凭申报人书面申请、能够证明母亲生育事实和母子(女)关系的《住院病历》办理户口登记。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限制政策外生育婴儿落户,不得将户口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因此,公安机关不会对超生儿童上户口的情况进行处罚。

  这些信息总结了这些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对96年1月1日以后,因为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早婚早育等原因造成的婴儿,如果没有上户口,可以凭借出生一些证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任何出生证明签发机构和人员不得以准生证、生育证作为附加条件拒绝为新生儿出具医生证明。河北省明确规定,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限制政策外生育的婴儿落户,也不得将户口登记的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这是与我们国家的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明确规定的,人口普查跟别的行政的措施是两个不同的措施,在普查期间一方面被普查对象不得无故瞒报虚报人数。

  公安部门专门发了一个文件,文件的名字叫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这个方案里头公安部明确规定,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的登记落户。有这个情况,各个地方就出台了具体的一些实施细则,最早我们看到公安部方案户口整顿时间是5月份到9月30日之间。这段时间,广大群众对于户口没落实的情况赶快可以到当地的公安部门来落实户口,河北省出台的一些具体的细则还没有出台,但是它最早发布了由公安部门通过媒体发布了这样一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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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07
第一,别想着借人口普查而落户,这太天真,

第二,国家没有有这样的政策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一定要结扎才可以上到户口,但别想着和现行的政策和潜规则作对。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4-24
第六次广东人口普查在2010年11月1-10日开始进行。
广东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派出8个督查组,分赴21个地级以上市和部分县、区督查人口普查登记工作。
第3个回答  2015-05-12
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所以广东省也是这个时间!
第4个回答  2010-06-13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粤府办〔2010〕34号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户口整顿是人口普查的前期基础性工作,对确保人口普查顺利进行和普查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省人民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国办发〔2010〕30号文规定做好户口整顿工作。各地要将户口整顿工作经费纳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预算,没有纳入的地区要抓紧增补预算并尽快落实。公安机关要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户口整顿工作组,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户口整顿任务。对户口整顿中发现的无户口人员,经调查甄别后要依照规定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或恢复户口登记;对其中未申报户口的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要认真做好户口整顿与普查登记工作的衔接,并及时将户口整顿汇总资料和分村(居)委会的分户资料移交同级人口普查办公室。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七日
这文件让我们看的终于有盼头拉...文件中明确了超生儿可以登记(落户的意思),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我表第2003年的时候也是因为没领结婚证生了一个小孩,当时计生部门就是不让入户口要交罚款(还要开除工作),,但当时出了一个由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发文的《关于切实解决出生小孩入户问题的意见》(粤公通字[2003]23号)对历年出生未入户小孩,各地计生部门要在2003年7月1日前进行清理整顿,解决入户前的各项计生问题,各镇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从2003年7月1日开始对历年出生小孩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和户口簿办理入户登记。就这样,不用罚款就入了户口...所以说大家都不用猜来猜去说要罚款了...而是现在的市政府还没出文件而已...国家为了这次普查的准确性,已经很明确对超生儿要给落户.计生部门也知道这次的特赦肯定要没很多收入.但没办法,这是国务院颁布的.任何人问及计生部门入户的事,他们都得按计生政策说话,大家不要在意他们得话.难道他们比国务院还大吗?所以我们要为这次普查喝彩.普查万岁...哈哈..我的小朋友终于见光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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