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某化妆品厂甲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发生下列业务

2、某化妆品厂甲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化工产了A,税控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税款1700元;
(2)外购化工材料B,税控发票注明价款20000元,税款3400元;
(3)将AB材料验收后交运输公司运送到乙化妆品制造厂(一般纳税人),委托其加工成香水精,支付运输公司运费300元,取得运费发票;
(4)乙公司为加工该产品从小规模企业购入辅料,取得税务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5000元,税款200元,乙公司收取甲化妆品厂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8000元(不含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甲化妆品厂将香水精收回后将70%投入生产,进一步加工成香水,并分装出厂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00000元,支付销售运费800元,取得运输发票。
假定上述取得发票都符合税法抵扣条件要求,请按顺序计算:
(1)甲公司提货时应缴纳的消费税;
(2)甲公司销售香水应缴纳的增值税;
(3)甲公司销售香水应缴纳的消费税;
(4)乙公司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
(1)甲公司提货时应缴纳的消费税

材料成本:10000+20000+300*(1-7%)=A

代扣代缴消费税:(A+8000)*0.3/0.7=B

(2)甲公司销售香水应缴纳的增值税

进项:1700+3400+300*0.07+8000*17%+800*0.07=C

销项:100000*0.17/1.17=D

应纳:D-C

(3)甲公司销售香水应缴纳的消费税

100000*0.3/1.17-B*0.7=E

(4)乙公司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

乙代扣代缴甲的消费税B

受托加工应纳增值税为:8000*0.17-200=F
请问第二问解答里关于运输费的增值税计算,为什么不除以1+17%啊?不是含有增值税吗?

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
企业增值税条例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接受运输劳务,并取得运输发票的,凭发票上记载的运输费和建设基金两项金额之和,自行计算7%的进项税,进行抵扣,这是增值税条例的特别规定,而不是17%。本题中运输费应计算抵扣的进项税就是300×7%,所以就应计入材料成本中的运费金额=3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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