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正式成为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行政区,在元朝,是哪个机构

如题所述

元朝时,西藏正式成为元朝的行政区,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称为宣政院辖地。宣政院是元代管理宗教事务和西藏军事民政的机关。元朝初建,一切建制沿袭唐宋,根据实际需要,亦增设一些新机构,宣政院即是其一,主掌宗教和少数民族事务。由于元朝统治者崇信喇嘛教,大力推行宗教,因此主管宗教事务的宣政院权势极大,宣政院下设院使、同知、副使等官。宣政院初名总制院,设置于元世祖至元元年(1264年),至元二十五年改为宣政院。宣政院官职人选僧俗并用。遇地方有事,则设行宣政院驻当地处理。凡重大军政问题,均与枢密院共同决定。宣政院,秩从一品,掌释教僧徒及吐蕃之境而隶治之。遇吐蕃有事,则为分院往镇,亦别有印。如大征伐,则会枢府议。其用人则自为选。其为选则军民通摄,僧俗并用。至元初,立总制院,而领以国师。二十五年(1288年),因唐制吐蕃来朝见于宣政殿之故,更名宣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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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07
宣政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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