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地点是哪里?

如题所述

分析如下:

工薪统一由总公司发放到银行卡内,并由总公司在南京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操作,目前均足额申报。分公司日前受到工作所在地海安地方税务局要求,在工作所在地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有一些企业的分支机构,为工作便利将部分外派人员的工资统一由总部发放,并由总部统一办理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等事项。

由于“非独立核算”在实践中有一定弹性,而且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在当地需要缴纳流转税,预缴企业所得税,其成本费用列支情况也较为复杂,问题所述的情况难以作出统一答复。

为便于处理征纳关系,方便税务机关管理,建议企业规范工资发放方式,对外派人员尽量在其工作地点发放工资并列支工资费用,尽量在工作地点扣缴税款。否则,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以支付所得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由其负责扣缴税款,并在其机构所在地向机构所在地缴纳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原则

中国税收制度对纳税地点规定的总原则是纳税人在其所在地就地申报纳税。同时考虑到某些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的不同情况,对纳税地点也作了不同规定。

主要方式有:

①企业所在地纳税。如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及各种国内企业所得税等,除另有规定者外,由纳税人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②营业行为所在地纳税。主要适用于跨地区经营和临时经营的纳税人。如有关营业税条例规定,临时经营者在营业行为发生地缴纳;固定工商业户总、分支机构不设在同一县(市)的,分别在其营业行为所在地纳税。建筑安装企业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和修理业务(不包括承包铁路、公路、管道、输变电和通信线路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移动施工工程),在承包工程所在地纳税。

③集中纳税。对少数中央部、局实行统一核算的生产经营单位,由主管部、局集中纳税。如对铁路运营(不包括铁道部直属独立核算的企业)、金融、保险企业(不包括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所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和中国医药管理局直属企业,分别由中央各主管部、行、局、总公司集中纳税。

④口岸纳税。主要适用于关税。进出口商品的应纳关税,在商品进出口岸地,由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口岸地海关纳税。外贸企业、其他单位自营或接受委托进口的商品除缴纳关税外,还需向口岸地海关缴纳产品税(或增值税)、盐税或工商统一税等有关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纳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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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11-15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一般情况以单位或个人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如果没有固定住所或收入来源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或在国外取得的收入,有具体相关的规定!可以看一下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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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6-11-15
个人所得税应交在地税,如果你是企业的会计,那么企业负责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如果是个人去交,到了地税你说明情况就会有专人来接待你,国家对自觉缴纳税金的公民非常支持。
第3个回答  2006-11-17
当地地税局
第4个回答  2006-11-15
当地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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