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有借条 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一般我们还钱是还了钱就把欠条个撕毁或者取回,但是有些情况下,双方关系好的,还了钱就算了,也没有把欠条收回来,或者对方以各种理由不还回来的,这种情况怎么办?债权人还可以拿着欠条起诉债务人还钱吗?这当然是可以,但是债务人可以抗辩已经还款,这个就需要债务人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了,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所以,建议债务人在还款的时候如果没有收回欠条的话,可以要求债权人写个收据,最好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转账,还可以保留已经还款的录音、录像、聊天截图等证明还款的事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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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31
正规的只有法律途径、如果钱不多就算了吧、当买教育、因为一场官司下来要花一些钱、吐出气或钱多就起诉吧!当然还看他做人的品德!!还有不正规的……追问

你有办法

追答

对这种人其实很无奈、只能说没办法的办法就是发飚

追问

打坏了犯法啊

追答

我知道、你靠法律的话太慢了、而且要花一笔钱、只能他不要脸你就别给他脸、不一定要打人啊、他如果是单位的怕闹、没单位怕赖

只要你不管了、脸皮厚点、他去哪你去哪、他吃饭你给他直接扔了、要不了几天他会受不了你的、就让他不顺心、往死里不顺心

追问

不发生冲突吗

追答

会的、就像很多民工去公司要工资都是这样、一定会有冲突、可是你占理、不犯法、谁来也没用、他动手你可以报警、怎么都是他吃亏、时间长点、他一定会还、因为以前我在工地上、拖欠工程款的时候实在没办法就这样找人恶心他项目经理、都给了、没办法就只有脸皮厚了、他不讲信用、你也不需要尊重他

这只能说没办法的办法了、我看了你跟其他人聊的、3万块也是自己辛苦赚来的、这不是没办法么

追问

是啊

好烦

追答

这种人大堆有、谁能不遇到一两回、心放宽一点、找个时间跟他说最近困难要用钱、如果这他都不给了、我觉得你真的可以考虑一下方法了!哎

祝你好运!

追问

谢谢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3-31
去法院追问

有用吗 他真没钱的话

追答

那咋办??

没钱可以底物啊

追问

我也不怎么了解他

第3个回答  2017-03-25
可以起诉对方
由于借条是基于借贷关系而形成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关于:“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的规定,在钱款借贷中,诸如“驴打滚”、“利滚利”等高利贷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由此所形成的借条产生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
“借条”,债务人未在借条中写明具体偿还日期的,只是属于双方对此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由此可见,债权人将自己的钱款借给债务人时,其权利不可能受到债务人的侵害,债权人的权利只有在其要求债务人偿还而被债务人拒绝时才被侵害,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两年
参考资料
第4个回答  2014-03-31
朋友么?追问

普通朋友就是好心帮帮他 没想到会成这样

追答

他是怎么说的?不还还是没钱?

追问

没钱想办法 天天就这一套

追答

你觉得他是有钱还是真没钱?歉你多少?

追问

三万 他说没有

追答

金额有点大。你要是不想破坏友谊关系。只能软磨硬泡。(我个人感觉没必要。真当你是朋友不会像你说的那样敷衍。基本是想耍流氓的那种。)实在不行就来硬的。法院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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