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应该怎么维权?谢谢

我于2009年9月9日入职,试用期3个月,于2009年12月1日正式转正,转正后公司一直没签定劳动合同,也未给我缴纳社会保险。
在这上班期间我对待工作一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前天突然听人事部一位朋友说公司在本月底(5月底)裁人,其中有我,总经理已签字确认。辞退理由是公司效益不好,以后不需要行政部前台这个职位,但到目前为止人事部没人正式通知过我,另外还有,公司总人数42位,这次裁员6位,在网上看,好像像这种情况必须上报劳动委员会申报,可我公司未这样做,我想咨询,如果一旦月底公司辞退我,我应该怎样去维权?谢谢
谢谢大家的帮助,我想再咨询一下,我是9月9日入职,12月1日正式转正,如果两倍工资的话,原则上应是从几月开始算起?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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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02
如果你被公司辞退的话,希望你直接去劳动保障监察局去投诉,离开公司前先拿点自己在公司的证据,以后为后面的劳动仲裁做准备。
你的投诉要求:1、试用期过后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
2、公司因为效益不佳我被辞退,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3、公司从我进公司到现在一直未为我办理社会保险,要求补缴社会保险金。
当然如果你工作期间公司未支付给你加班工资的话,你还可以要求加班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5-17
在实践中,仍有不少企业与其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这种情况一般被称为“事实劳动关系”。

从劳动法原理上分析,劳动争议应否受理是以争议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其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围来确定,而不是以这种关系是否合乎法定形式来确定的。事实劳动关系尽管存在建立形式上的缺陷,但仍然是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因此,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诉,有关机构应予受理。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

以上说明您与公司属于劳动关系!下面您可以申请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根据我们《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可以根据每个月的工资具体数额再乘以2计算,也可以按照平均工资计算。但是,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
第3个回答  2010-05-17
【经济性裁员 补偿费】《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111号令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必须裁减职工的,对劳动合同制职工,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合同没有约定的,企业对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按照其在本企业工作的年限,工龄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标准工资的补偿费。

【未签订 劳动合同 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4个回答  2010-05-17
未签劳动合同的话,你可以申请双倍工资的赔偿,同时,工资还要多支付给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具体的维权途径可咨询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热线: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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