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据媒体报道,在湖南长沙有一名男子因为妻子拒绝同房,要求妻子退还彩礼。妻子在这些婚姻中也是败诉后不履行法院的执行,女方和男方在2019年结婚,双方在结婚之后他们并没有同居,这可能就是两个人在婚前的时候缺少沟通,也是搭伙过日子可能才走到一起的,在婚后的时候可能就很难的共同生活下去,因为这样的事情,法院就判决他们离婚,并要求女方退还男方20万元的彩礼,可是在当时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女方并没有履行退还彩礼这个事,后来法律就只好将女方强制性的拘留。
可以说在过去很多人都是由相亲才走到婚姻的生活的,那个时候对双方也并不是很了解,可是在婚后也并没有拒绝性行为而是恩恩爱爱的过日子。可是这名女子,和男方结婚之后并拒绝和丈夫同居,我觉得这可能是女方就存在骗取彩礼的一些行为,或许还要找个时机跑路。
不然的话,在正常的生活中,一个女人和男方结婚之后就算是不喜欢的话,也不会走到婚姻的过程中,除非你是图他的钱财和权利。但是这样的话也并不会拒绝性行为,因为性行为是夫妻之间最基本的沟通仪式,可能在没有感情的时候也会增加感情,如果真的坚持不和男子同居的时候,为什么还要答应和他结婚,还要那么多的彩礼钱呢?这明显就是骗财。
所以在法律中如何定性这件事,其实夫妻生活长期没有性行为就表示感情破裂,所以在婚姻法里,如果没有性行为的婚姻,女方肯定是要退还男方彩礼钱的。毕竟以男方一辈子娶个媳妇儿也不容易,他们的父母可能也会想抱孙子,那取一个不和儿子同居的儿媳妇儿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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