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拿到新公司offer后对原公司提出离职,一个月交接后去新公司报道被告知职位取消,推荐我收入差很多的职位,我拒绝后他们提出签劳务协议帮他们做几个任务给予我一定报酬;我一定要接受嘛?对于他们做法我可以要求合理赔偿嘛?
新公司有给正式的纸质或者邮件offer么?如果有,而且上面写清楚报道日期,岗位,工资,而你报道的时候他们又反悔我觉得应该可以仲裁,具体可以问下12333。如果他们只给了你口头offer,那就比较棘手,可能没办法了追问
有电子版offer,仲裁一般要多久,结果会怎么样?
追答这我就说不清了,最好咨询12333, 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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