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写的婆婆名是结婚后买的,如果离婚怎么分?

如题所述

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房屋的产权属于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人所有,“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后面的“附记”后面还会标明房屋产权共有情况。

结婚后买的房子,如果不动产权证书上只写了婆婆一个人的名字,而且后边“附记”里没有你丈夫和你的名字,也就是说这套房子不是你们共有的,是婆婆和公公的。那么离婚的时候,这个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相反,如果权利人写了婆婆的名字,后边共有情况有你丈夫和你的名字,那离婚的时候就可以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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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31
从理论上讲,房子写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房产,是你婆婆的名字,这个房子就是婆婆的个人财产,你们夫妻两个离婚没有权利分配婆婆的房产。如果你们婚后在这个房子上出有钱,只要有证据,就可以分配你们两个人出资的部分。
第2个回答  2021-06-01
这要看结婚后房子的名字是由谁出资购买的,虽然是婆婆的名,但是如果能证明这个婚房是由你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可以进行分割,但是如果这套房子是由婆婆出钱买的,那么就算是你们离婚了,也与你们没有任何关系,只要看是谁出钱来决定房子到底归谁?
第3个回答  2021-05-31
如果是婆婆出资买的你和你老公离婚你是分不到的,如果是你出的钱离婚你提供出资证明就一样可以分的,关键还是看谁出的钱
第4个回答  2021-05-31
夫妻婚后所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一人一半。

当夫妻登记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夫妻购买房产,如果房子登记在公公和老公2个人的名字下,此套房屋就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共有人为公公、婆婆、老婆、老公。各自四分之一的份额,如果老婆没有任何出资,法院可以酌情减低比例份额。还有我觉得,结婚后名字可以不只写一个人,但是一定要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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