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关于赔偿培训费用的问题

我是在一煤矿企业上班的09年毕业生,由于上班前参加军训和入职培训(企业内部培训---由于煤矿企业的特殊性,入职必须参加培训,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我个人认为:这应该是属于公司义务培训--) ,我现在要辞职,公司要求赔偿培训费和军训费,请问这合理吗?如果不合理,能给我提供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吗?万分感谢···

公司请你赔偿培训费和军训费是不合理的。
1、 劳动合同法上规定的培训费必须是指专业技术培训费,如果不是专业技术培训,那么就不需要受服务期限的限制。
2、 从你所表述的情况来看,你们公司的培训只是一般的员工入职培训,这种培训是针对所有的员工的,不是专业技术培训,因此公司无权让你赔偿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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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07
只要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符合法律要求就可。
第2个回答  2010-05-07
不合理
劳动合同法第9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84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3个回答  2010-05-07
关键是你签定的劳动合同是否约定了服务期,如果已经过了服务期不需要出培训费,还在服务期就要出培训费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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