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一部手机一千多这样的,半年没人找回,现在自己用着算是违法吗,还是不当得利

如题所述

捡到的手机,如果自己用着,是不当得利。如果手机的主人找到拾得人,要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手机,而拾得人拒绝归还,这时,捡拾手机的行为由民事法律行为,转变为刑事法律行为,即捡拾手机的人行为涉嫌犯罪,即构成侵占罪,最高可判五年有期徒刑。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各地不同,一般起点1万元,有的地方起点5千元。因此,1千元的手机,已经违法,是民法中的不当得利,没有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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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7
不当得利!你就不该捡!你知道丢手机的人有多沮丧!多着急!多难受😭!你应该交给警察!或是登报寻找失主!电视寻找失主!你就做了个大善人
第2个回答  2019-07-13
我的手机在超市丢的,不知道能不能找回,监控有,就是不知道警察会不会上心去找这个人
第3个回答  2019-06-07
是有点不道德,丢失手机的人应该会知道后把你打得落花流水吧很好,最好还回去。但也可以这样,毕竟个人的疏忽要付出代价以后才会记住的。
第4个回答  2019-06-07
这个得看你自己怎么想,怎么做决定了,在网上说这问这一点用没有...你觉得如果不好,你可以去派出所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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