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政治制度有哪些

如题所述

一、二府三司制是宋代为了削弱相权,加强君权的重要举措。三省长官基本不参与政事,另设中书门下”作为宰相办公机构。宰相只保留行政权,军政归枢密院,财政归三司”,权力相互制衡。将政务、财政、军政等权分开,而大权则系於皇帝手中,故宋代实行二府三司”之中央政制。
二、二府三司的二府是指枢密院和中书门下。枢密院负责军事,中书门下负责政务,二者共同行使行政领导权,是当时最高国务机关。这种二府制的特点就是文武分权,互不通气,分别向皇帝奏事。
三、三司指的是度支、户部、盐铁。这三个部门共同掌管全国的财政,长官是三司使,也称计相。这些措施使得军、政、财三权分立,互不统属,从很大程度上加强了君主专制。
四、宋朝的二府三司制度是在唐朝政事堂的基础上改进的。唐朝的政事堂是中央的行政机构,长官为宰相。宋朝为了限制宰相的权力,另设副宰相参知政事与宰相共同议政,使宰相不能专权。同时,宋朝将均实行政权从宰相的手中分出来,设立枢密院,掌握全国军事。枢密院和宰相的政事堂并立对掌大权”,号称二府”。
五、在宋代,虽然三省名义始终存在,但是已经混同为一省。同时由于枢密院、三司的设立,宰相的军权、财权被剥夺,三省制度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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