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党委的意见和建议范文通用5篇

如题所述

  1.推进全员绩效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绩效考核,根据工作人员的不同类别、不同职务层次、不同工作性质、不同工作岗位,细化量化工作目标,通过强化考核主体责任、改进考核评价办法、完善考核测评体系等措施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业绩进行定量定性分析,评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与被考核对象的选拔任用、报酬待遇和奖惩直接挂钩,树立凭实绩看干部,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乡镇党委要健全村(社区)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实绩考核评价办法及民主评议和监督制度,制定具体的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的管理。有条件的乡镇,可以探索实行“村(社区)干部积分制管理”,把村(社区)干部在职时的绩效和贡献与其离任后的待遇直接挂钩。
  2.改革干部选任制度。大力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担任乡镇党委书记,选拔任用乡镇党委书记不惟学历,不惟资历,不惟年龄。规范乡镇党委书记任期管理,乡镇党政正职一般要任满一届以上,保持乡镇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定期拿出一定数量的科级领导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逐步提高公开选拔干部在各级领导班子中的比例。全面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鼓励优秀人才在竞争中脱颖而出。采取内部轮岗、跨单位交流等方式,积极推进干部的合理流动,不断增强队伍活力。大力选拔思想素质好、带富能力强(服务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型”人才进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回村任职创业。实行支村(居)“两委”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提倡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居)支“两委”成员兼任村(居)民组长,注重从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农村经济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回乡大学生、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中选拔村(居)支“两委”成员。
  3.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着眼县乡两级班子长远建设的需要,采取定期公开选拔和平时动态发现的方式,建立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科局级后备干部队伍,按照“分类管理、跟踪培养”和“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加强其业务培训和多岗位的实际才干历练。注重加强村(社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确保每个村(社区)有3—5名村级后备人才,安排其一定的村务工作加强锻炼和考验,建立工作档案。加强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的跟踪培养和管理,引导其健康成长,使之成为基层干部的重要后备资源。
  4.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充分发挥县委党校教育培训基层干部的主阵地作用,重点突出农村政策、法律法规、市场经济、农业科技、城乡规划建设、基层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培训,着力增强执行农村政策、引领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力争三年内乡镇和县直科局级领导干部全部轮训一次,五年内乡镇机关干部和县直机关中层干部全部轮训一次。定期从县直机关选拔一批有培养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乡镇、村(社区)挂职,积累基层工作经验,增长实际才干。完善以学时学分制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鼓励和支持各级干部参加多种途径的学习,自主更新知识,提高理论素养,增强履职本领。健全县乡两级共同培训村(社区)干部的制度,县委每年组织一次村(社区)书记、主任集中培训,乡镇党委每年组织对其他村(社区)干部进行全面培训。积极选派干部到高校进修学习和实施“一村一大”计划,鼓励县、乡干部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和村(社区)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对取得学历或晋升职称的,给予相应的学费补助,逐步提高各级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5.认真落实倾斜基层的激励政策。新提拔担任县直单位党政正职,一般要有乡镇领导班子任职经历;提拔担任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有乡镇工作经历。对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乡镇党委书记,优先推荐进入县级领导班子。把考录乡镇公务员作为录用公务员的主渠道,县直机关工作人员出现缺额时一般应从基层工作2年以上的乡镇干部中择优选调,形成先基层锻炼后进入机关工作的干部成长流向。按照有关政策精神,优先解决长期在一线、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基层干部职级待遇。建立从优秀村(社区)书记中选拔录用公务员和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制度,3年内从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书记、主任中考录8—10名乡镇公务员,招聘10-15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争5年内选拔14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领导班子,使每个乡镇领导班子均配备有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成长起来的领导干部。开展优秀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评选活动,对受到县委表彰的“明星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招考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乡镇领导班子时,给予优先考虑。建立“基本报酬+岗位津贴+绩效奖励”的村(社区)干部保障制度,确保村(社区)干部村务工作基本报酬不低于本地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县财政根据核定的村(社区)干部职数,按照平均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拨付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村(社区)干部岗位津贴由各乡镇党委提出指导性意见,经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采取从村级集体经济收益中提取的办法解决。绩效奖励由乡镇党委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给予适当奖励。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岗位津贴和绩效奖励标准原则上每个任期核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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