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后,中国效仿美国1787年宪法,颁布了什么?

如题所述

据我所知。
公元1911年10月辛亥革命成功后,各省纷纷响应。1912年元旦,孙中山领导同盟会在南京成立临时政府,就任临时大总统,颁布《民国临时约法》。此时,国家效仿美国实行总统制的政体,总统权力较大。
但是,迫于旧势力的压力,南北和谈。双方妥协,以清帝逊位则支持袁世凯就任总统。为限制袁世凯,《临时约法》改为责任内阁制,效仿英国,总理权力较大,总统是象征性的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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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6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注:《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二者不矛盾)
是辛亥革命胜利后,以孙中山为首,建都于南京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南京)制定的具有“宪法”性质的根本大法。1912年由宋教仁起草,于3月8日由临时参议院(南京)通过,3月11日公布实施,取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1914年5月1日因袁世凯《中华民国约法》(俗称“袁记约法”)的公布而被取代。在1916年6月29日为大总统黎元洪所恢复。1917年7月1日被复辟帝制的张勋破坏,随后的段祺瑞政府拒绝恢复,9月10日以广东为基地建立的中华民国军政府展开护法运动,所护者即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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