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欠债逃跑,丈夫声称钱没有用于家庭生活

妻子和丈夫共同借款9.8万,妻子自己借款12万后,妻子逃跑。我不停和其丈夫催款,到后来起诉。但是丈夫非常不讲理,说他妻子单独借款12万没有用于其家庭生活拒不还款,而且反而告我借钱给她老婆,让他家庭破裂。最近要去法院开庭,请懂行的人指点一下,谢谢,巨款对我太重要了,感谢你一辈子啊。
他们两个是事实和法律上的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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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5
  1、“他们两个是事实和法律上的夫妻关系”:
  (1)这是什么意思?他们有结婚证没有?只要有结婚证:就是法律婚姻,是法律婚姻的,就不必再追究是不是“事实婚姻”了(事实上现在法律也不承认事实婚姻了)。
  (2)但如果他们没有结婚证、只是你所说的“事实婚姻”(其实应是同居了):她以自己名义欠的债,你无权向他索赔。

  2、如果他们有结婚证:你完全有理由向他索赔,将他告上法庭就是明智之举!

  3、如果他到法庭上还说“他妻子单独借款12万没有用于其家庭生活拒不还款”,你可以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来抗辩:“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你能以借条上的签字时间和他们的结婚证登记时间为证据,证明这是他和她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的,他就有义务偿还,除非你能拿出证据证明你和她妻子明确约定为她的个人债务、或者他拿出证据证明他和她书面约定过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而且你知道这约定的,他才有权不还。

  4、既然是巨款:建议你在起诉前、或是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保全他的财产,以防止他转移财产、对抗执行。

  5、关于他说“反而告我借钱给她老婆,让他家庭破裂”:这是纯粹的自说自话,让他去告,法院不会受理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4-21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不是法律上合法的婚姻关系,你很难主张要丈夫赔偿,因为新的《婚姻法》已经废除了事实婚姻。

他们在法律上仍然是夫妻的话,你根本不用怕这个人去起诉你破坏他的家庭。

法院判了你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如果对方真的没有钱还,你也只能等他有钱了,或者到时候你申请财产保全,用他的不动产来抵债。
第3个回答  2009-04-21
按照法律的规定: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2、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3、你应当以该夫妻为为共同被告主张债权。
第4个回答  2009-04-21
你好!根据法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任一方所欠下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夫或妻,或他们两人均负有偿还的义务。因此,本案中,该丈夫的说法显然没有法律依据,依法不能成立。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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