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结清后解押需要什么资料?

如题所述

房贷还完去解押需要什么材料?


房贷还完之后去办理解押,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有借款人本人的身份证、贷款结清证明、他项权证、房屋产权证等等。而其中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自然在客户自己手里,他项权证则需要在还完房贷后找银行拿回,以及要向银行申请开具贷款结清证明。

而如果本人没有时间,委托他人帮忙办理解押的话,那受托人除了要准备上述材料以外,还要带上在公证处开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自己的身份证。

还清贷款后去房管局解押流程


解押手续步骤:

1、借贷人在还清房屋贷款之后,首先需要前往贷款银行领取盖章的《贷款结清证明》文件,然后到管理中心出具《关于解除房屋产权抵押的通知》,分中心出具一式三份《关于解除房屋产权抵押的通知》,一份中心留存,另两份给借款人;

2、随后领取《房屋他项权证》。需要前往银行贷款中心领取《房屋他项权证》以及《解押通知单》;

3、最后借贷人携带所有资料前往房管局办理抵押房产的解押手续即可。

一、房子还完贷款多久才可以解除抵押

房子还完贷款在一到两个礼拜就可以解除抵押,房子还完贷款后,解除抵押的流程是需要一定时间来办理的,需要贷款人需要持相关证件说明,分别到银行和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相关的手续,过程比较麻烦,但是每个环节办理都很快的。

二、还完房贷解除抵押流程本人不去行吗

1、客户在还完房贷之后,对于后续的解押手续,如果没有时间,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不一定要自己亲自去办理。

2、客户只要找自己的亲朋好友去公证处开具授权委托书,然后将自己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拿回来的他项权证和贷款结清证明等材料交给对方,再让对方带上材料和本人身份证去当地房管局办理解押手续即可。

3、客户也可以等自己之后有时间了,再亲自去办理解押,毕竟房贷解押一般都没有时间限制(不过还完房贷后还是尽早解除房屋抵押登记会比较好,闭晌以免时间过长、部分材料丢失,影响到解轿脊锋押手续的办理)。

三、已经抵押的房屋,可以不解除抵押直接办理过户?

买房一般都会通过银行借款,银行会要求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也就是说,什么时候还清银行的钱,银行便可以解除抵押,同时,房产也可以上市野前进行销售。而民法典实施之后,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四、房产解压注意点什么?

1、房产解压通常是去房管局办理的,需要准备好银行发放的还清贷款的证明,以及有关材料证书,接着去交易大厅办理才行,注意这里是不需要花费任何金钱的。

2、如已经抵押贷款的业主拿到了房产证,此时也必须拿房产证去房管局办理解除抵押的手续,至于是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需在贷款结束后去公积金中心拿回还完贷款的证明,最后到交易大厅解除抵押。

3、要是贷款的人想要提前还款的话,那么可以先从保险公司退少部分保险金,通常再办理贷款的时候都是按照贷款的年份交保险费的。假如提前还款的话,像是贷款20年,只用了5年就还清了,那么是要将后面15年的保险费全退回来才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房贷解压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房贷解压所需手续如下:

1.解压前,可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合同、银行卡或现金,有的银行要预约,受理后在几个工作日之内,退还他项权证、委托书、结清证明等材料。

2.然后借款人拿着这些材料去当地房管局办理解押。

3.解压完成后,借款人就可以拿到房本,这时可留意一下房本上有抵押记录,包括抵押金额和期限,同时银行保存着当地房管局印制的他项权证。

4.贷款结清后,一般银行会退还给借款人的他项权证,然后拿着它去房管局办理解押,抵押记录后打印注销抵押的日期,产权就百分百归借款人了,可以卖出或再次抵押贷款。

【拓展资料】

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应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则,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限制高利率。根据审判实践经验,现提出以下意见,供审理此类案件时参照执行。

1.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2.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

3.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

4.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5.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6.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7.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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