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太常者,何人也?

如题所述

白话释义:

王太常,是江浙一带地方的人。他童年时,有一次白天卧床休息,忽然天色变得黑暗,雷电交加,一只比猫大一点的动物跳上床,躲在他身边.辗转不肯离开。一会雨过天晴,那动物便走了。这时他才发现不是猫,怕得不得了,隔着房间喊他哥哥。

兄长听他讲明原委,高兴地说:“兄弟将来一定会做大官,这是狐狸来躲避雷劫的。”后来,他果然少年就中了进士,从知县一直做到监察御史。

王太常有个儿子名叫元丰,是个傻子,十六岁了,还分不清雌雄。就因为傻,乡里人谁也不肯把女儿嫁给他。王太常很是发愁。

有一天,有个老妇人领着一个姑娘找上门来,说是愿把姑娘嫁给王家做媳妇。那姑娘满脸带笑,漂亮得像天上的仙女。王太常全家很高兴,问那老妇人姓名,她自称姓虞,女儿名叫小翠,已经十六岁了。

商量聘金时,老妇人说:“这孩子跟着我,吃糠还不得一饱。一旦住在这高房大屋里,有丫头仆妇供她使唤,有山珍海味给她吃,只要她舒心如意,我就心安了。这又不是卖青菜,还要讨价吗?”王夫人大喜,热情地招待了她们。

老妇人叫女儿拜见了王太常夫妇,吩咐道:“这就是你的公公婆婆,你得好生侍奉他们。我很忙,先回去三两天,以后还要来的。”王太常叫仆人备马相送。

那老妇人说她家离这儿不远,不必麻烦了,说完出门径自走了。小翠倒也没显出悲伤和依恋不舍的样子,就在带来的小箱子里翻寻花样,准备做活。王夫人见她很大方,心里很是喜欢。过了几天,老妇人未如约而来。王夫人问小翠家住哪里,她只是露出一副痴憨的样子,竟不知家住在哪里,怎么个走法。

王夫人便收拾了另外一个院子,让小夫妇完婚。亲戚们听说王太常找了个穷人家的女儿做媳妇,不免暗地嘲笑一番。可后来见小翠伶俐漂亮,都大吃一惊,从此就再也不议论什么了。

小翠很聪明,会看公婆的脸色行事,老夫妇也特别疼爱她,唯恐她嫌元丰傻。小翠却有说有笑,好像满不在乎的样子。只是小翠太爱玩耍,常用布缝成个球,踢着玩,穿上小皮鞋,一踢就是好几十步远,骗元丰跑去拾取。

元丰和丫鬟们跑来跑去,往往累得满身大汗。一天,王太常偶然经过,球从半空中飞来,拍的一声,正好打在脸上。小翠和丫鬟们连忙溜走,元丰还傻乎乎地跑过去拾。太常大怒,拣起块石子投过去,正打中儿子。

元丰趴在地上又哭又闹。王太常回到房里,将事情的经过向夫人说了一遍,夫人过来斥责了小翠一顿。小翠一点不在意,低头微笑着,用手指在床沿上划来划去。夫人走后,她又照样胡闹,把胭脂粉抹在元丰的脸上,涂得五颜六色,像个花面鬼。夫人一见,气极了,叫小翠来怒骂一顿。

小翠靠着桌子玩弄衣带,不害怕,也不吭声。夫人无可奈何,只得拿儿子出气,把元丰打得大哭大叫,小翠这才变了脸色,跪在地上求饶。夫人消了气,丢下棍子走了出去。

小翠把公子扶到卧室里,替他掸掉衣裳上的尘土,用手绢给他擦脸上的泪痕,又拿红枣、粟子给他吃。元丰止住啼哭,又高兴起来。小翠关上房门,把元丰扮做楚霸王,自己穿上艳丽的衣服,腰束得很细,扮成虞姬,姿态轻盈地跳起舞来。

有时又把公子装扮成沙漠国王,自己头上插上野鸡翎子,手抱琵琶,丁丁铮铮地弹个不停,满屋子里充满了笑声。一天到晚,总是这样。王太常因为儿子傻,也就不忍心过分责备、埋怨小翠,即使偶尔听到,也只好装聋作哑。

原文:

王太常,越人。总角时,昼卧榻上。忽阴晦,巨霆暴作,一物大于猫,来伏身下,展转不离。移时晴霁,物即径出。视之,非猫,始怖,隔房呼兄。

兄闻,喜曰:“弟必大贵,此狐来避雷霆劫也。”后果少年登进士,以县令入为侍御。

生一子,名元丰,绝痴,十六岁不能知牝牡,因而乡党无与为婚。王忧之。适有妇人率少女登门,自请为妇。视其女,嫣然展笑,真仙品也。喜问姓名。自言:“虞氏。女小翠,年二八矣。”与议聘金。

曰:“是从我糠覈不得饱,一旦置身广厦,役婢仆,厌膏粱,彼意适,我愿慰矣,岂卖菜也而索直乎!”夫人大悦,优厚之。

妇即命女拜王及夫人,嘱曰:“此尔翁姑,奉侍宜谨。我大忙,且去,三数日当复来。”王命仆马送之。妇言:“里巷不远,无烦多事。”遂出门去。小翠殊不悲恋,便即奁中翻取花样。夫人亦爱乐之。

数日,妇不至。以居里问女,女亦憨然不能言其道路,遂治别院,使夫妇成礼。诸戚闻拾得贪家儿作新妇,共笑姗之;见女皆惊,群议始息。女又甚慧,能窥翁姑喜怒。

王公夫妇,宠惜过于常情,然惕惕焉,惟恐其憎 子痴;而女殊欢笑,不为嫌。第善谑,刺布作圆,蹋蹴为笑。

着小皮靴,蹴去数十步,绐公子奔拾之,公子及婢恒流汗相属。一日,王偶过,圆訇然来,直中面目。女与婢俱敛迹去,公子犹踊跃奔逐之。

王怒,投之以石,始伏而啼。王以告夫人,夫人往责女,女俯首微笑,以手刓床。既退,憨跳如故,以脂粉涂公子,作花面如鬼。

夫人见之,怒甚,呼女垢骂。女倚几弄带,不惧,亦不言。夫人无奈之,因杖其子。元丰大号,女始色变,屈膝乞宥。

夫人怒顿解,释杖去。女笑拉公子入室,代扑衣上尘,拭眼泪,摩挲杖痕,饵以枣栗。公子乃收涕以忻。

女阖庭户,复装公子作霸王,作沙漠人;己乃艳服,束细腰,婆娑作帐下舞;或髻插雉尾,拨琵琶,丁丁缕缕然,喧笑一室,日以为常。王公以子痴,不忍过责妇;即微闻焉,亦若置之。

此文出自清代蒲松龄所著的《聊斋志异》

扩展资料

写作背景:

蒲氏自明代初年,世居淄川城东满井庄,后以族姓日蕃,别姓绝少,改名蒲家庄。蒲氏虽非名门望族,但多读书,获科举功名者代不乏人。

蒲松龄的父亲名蒲槃,幼习举子业,乡里称博学洽闻,科举不利,弃儒经商,饶有赢馀,“称素封”,待经过明清之际的战乱,加以子女较多,食指日繁,家道遂衰落。

在暴露统治阶级贪暴不仁的同时,还写出了被压迫人民的反抗斗争,对他们表示深切的同情。其中有“大冤未伸,寸心不死”的席方平(《席方平》);有最终变成猛虎,咬死仇人的向杲(《向杲》);有直人阴间、杀死两吏卒的王鼎(《伍秋月》)。这些具有反抗精神的人物形象在激发被压迫者的斗争意识方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聊斋志异》的另一重要内容是揭露了科举考试的种种弊端。蒲松龄才华过人却名落孙山,他对科场的黑暗、考官的昏聩、士子的心理等都非常熟悉,所以写起来能切中要害,力透纸背。通过一些梦幻的境界,作者嘲笑了那些醉心功名利禄的士子。

蒲松龄自谓“喜人谈鬼”,“雅爱搜神”。有文献表明他从青年时期便热衷记述奇闻异事,写作狐鬼故事。对一位志在入仕的秀才来说,这未免是不务正业,“可怜无补费精神”。为此,他曾受到友好的劝阻、不友好的讥讽。

40岁时,他将已做成的篇章结集成册,定名为《聊斋志异》,并且撰写了情辞凄婉、意蕴深沉的序文——《聊斋自志》,自述写作的苦衷,期待为人理解。他没有屈从社会的偏见,此后仍然执着地写作,直到年逾花甲,方才逐渐搁笔。《聊斋志异》,是他在大半生的时间里陆续创作出来的。

蒲松龄作《聊斋志异》,承袭了六朝志怪小说和唐人传奇的衣钵,但在观念和作法上却有了质的飞跃。六朝人记叙怪异之事,是信其为实有,“明神道之不诬”;唐人写怪异故事是“假幻设以自见”,重在构想之幻、情节之奇,而少现实内容和意蕴。

蒲松龄摆脱了“明神道”的观念,以生活经验理性,驾驭六朝志怪小说和后来渗入民间宗教信仰中的神秘意识,诸如人死为鬼,幽明相通;物老成精,能化人形。

得道成仙、为神,能给人以祸福等,进行文学创作,虚构出诡谲瑰丽的故事,来针砭现实,抒发忧愤,表达个人的感受、经验和情趣,寄托精神上的追求、向往。

这样,原来六朝志怪小说和渗入民间宗教信仰中的神秘意识及其思维模式,也就转化为文学幻想的审美方式和表现方法,狐鬼花妖精魅不再是迷信意识中的神秘现象,而成为蒲松龄假幻想创造的文学意象。

神仙也不再是宗教意识中不可亵读的崇拜对象,而成为观照人间官僚或某类人的文学形象,多半寓批判之意。

《聊斋志异》之所以超越以前的志怪传奇小说,成为这一类小说最杰出的文学名著,根本原因就在于将宗教迷信意识转化为文学的审美方式。

蒲松龄生前,《聊斋志异》已引起周边人们的兴趣,竞相传抄。《聊斋志异》刊行后,遂风行天下。在其后一个时期里,仿效之作丛出,造成了志怪传奇类小说的再度繁荣。

本世纪以来,不仅《聊斋志异》仍为人爱读,而且其中许多篇章不断被改编为戏曲、电影、电视剧,影响是深远的。

对待妇女,蒲松龄是很尊重的。《聊斋志异》中的女性形象,大都美丽、善良、聪慧、侠义、多才、能干,不亚于须眉男子。《红楼梦》更进一步认为“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见了女儿很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

这显然是对男尊女卑社会的有力打击。总之,蒲松龄和曹雪芹都要求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解放妇女,蒲松龄比曹雪芹更多地保留着封建伦理观念,曹雪芹在蒲松龄思想的基础上,使《红楼梦》更多地闪烁着民主主义思想的光辉。

《聊斋志异》还很早便走向了世界,现在已有日、美、法、德、意、俄、越南、捷克、罗马尼亚、波兰、西班牙等近20余种语言的译本,流传于世界各地。蒲松龄为中国、为世界创造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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