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问题?麻烦大家帮忙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我有个同事在早晨上班途中和摩托车相撞,自己受了中伤。这样可以算是工伤吗?(他自己也是骑摩托车的,因为前面那个骑摩托车的人为了让个路人,而我同事的车速较快,没有让掉前面的摩托车,而撞了上去,自己是重伤,前面骑摩托车的人,没有任何关系,只是车坏了而已。现在人事说责任在于我同事而不算工伤)请知情人事帮忙解决一下,现在我同事还昏迷在医院。。。。谢谢,谢谢。。

  你同事在上班途中遭受的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的规定,你同事不存在上述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所以,你同事是属于工伤的。

  至于单位人事部门的人说不算工伤,他依据的法律《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九条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一)犯罪或违法;
  (二)自杀或自残;
  (三)斗殴;
  (四)酗酒;
  (五)蓄意违章;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该法已失效。《工伤保险条例》中将犯罪或违法不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改变为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你同事在这次事故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属于违法行为。但该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单位人事部门人员的思维仍停留在已经失效的旧法规定中,所以才得出结论说你同事不属于工伤。为了扭转人事部门的认识,你们应仔细向他解释《工伤保险条例》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条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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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3-24
只要是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都按照工伤事故处理。并且住医院期间有营养费和家属护理费。严重的话还可以事情伤残鉴定。
第2个回答  2009-03-24
根据新的劳动法,可以算的,因为新的规定是工作中和为工作而产生的上下班时间内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都可以算工伤.
第3个回答  2009-03-24
不算!!在上班期间,因工作而导致受伤,才是.你朋友是去上班的时候因为开车快(虽然不能全怪他),但是也不能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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