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无房证明一般去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区级开具。本市户籍居民开具无房证明,可以直接在房管局办事大厅开具。
1、只需要本地户籍家庭要办理“无房证明”相对简单。出具个人无房产证明,不需要介绍函。申请人只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便可在就近的各区房地产档案对外服务点办理该项业务。
2、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应当出具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境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委托资料是外文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3、资料齐全的话,很多房管局都是随到随开,不会影响过户。但因为在办理贷款和过户的时候都需要无房证明,所以当办理贷款和过户之间的时间距离超过30天时,需要办理两次。
扩展资料:
办理时需要的材料:
(1)非本地户口的,可以去到个人现在生活的城市的房管局,开具本市无住房的证明。
(2)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准备的是原件和复印件。
(3)已婚人士需要携带结婚证;离异人士需要携带离婚证;未婚人士需要携带单身证明。
(4)一般情况下异地购房,需要办理两次无住房证明。一次是申请贷款购房时,需要有现所在地的无住房证明;一次是办理契税时,需要有原户籍所在地和现所在地的两份无住房证明。
(5)为本地户口的,是以家庭为单位,携带每位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到当地的房管局办理。
(6)需要注意的是,家庭成员可以不用每位都到场,家庭也可以派一名或几名代表,但是每位家庭成员的身份证件还是需要提供。
无房屋证明由房屋产权部门开具。
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2、单身:户口本、身份证。
办理流程:
1、本人或委托人持上述所需材料;
2、至房产监理所查询并开具无住房证明单;
3、持无住房证明单至住改办换取房屋权属查询证明(无房证明)。
注意:无住房证明单、 房屋权属查询证明(无房证明)均自开具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
扩展资料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查询人要求出具查询结果证明的,查询机构经审核后,可以出具查询结果证明。查询结果证明应注明查询日期及房屋权属信息利用用途。
有下列不能查询情形的,查询机构可以出具无查询结果的书面证明:
(一)按查询人提供的房屋坐落或权属证书编号无法查询的;
(二)要求查询的房屋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
(三)要求查询的事项、资料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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