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死后除辍朝三日、追赠太傅外,还获得了哪些荣誉?

如题所述

同治十一年二月初四日(1872年3月12日),曾国藩病逝于两江总督署。朝廷闻讯后,给予了辍朝三日、绘像祀之、追赠太傅、谥“文正”,祀京师昭忠、贤良祠、各省建立专祠、宣付史馆的死后哀荣。

曾国藩死后获得的荣誉是非常多的,这里头也涉及到几个清代较为重要的制度,如果不是熟悉清史的读者很难了解其中的缘由,比如绘像祀之、宣付史馆等。下面就以曾国藩为例讲一讲清代大臣死后的荣誉。

第一个辍朝三日

按清制,能享受辍朝待遇的除了皇帝外,就是皇太后、皇后、亲王、郡王等皇室成员。并规定:亲王去世奏请辍朝三日,亲王世子、郡王二日,贝勒以下俱不请辍朝。

从制度的规定来看,大臣去世是没有资格享受辍朝的待遇的。但皇帝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赋予某一大臣这一荣誉。比如乾隆朝的傅恒、福康安虽然都是不是皇室成员,却也特事特办,给予了辍朝三日的待遇。

汉臣中能享有如此待遇的真是不多,除了曾国藩笔者还没有发现有其他人。因此可以说,给予曾国藩辍朝三日,是一种至高的待遇,属于破格。

第二个是绘像祀之

“绘像祀之”的“绘像”是指绘功臣图像于紫光阁。绘功臣图像古来有之,诸如东汉的“云台二十八将”,唐代的凌烟阁。清代沿袭了这一制度,到了乾隆时期,专门建造了紫光阁,并将功臣像绘于此处。

清代绘图紫光阁的人数很多,仅乾隆一朝就有100个,加上以后的各朝,人数多达数百人。晚清名臣中有很多都享受了这个待遇,如李鸿章、左宗棠、沈葆桢、曾国荃等。

第三个是追赠太傅

追赠太傅用官方的表达属于“赠衔”的范畴。按清制,官员因公事、阵亡、伤亡者,均可以享受赠衔的待遇。地方官的赠衔有十八等,总督按例赠太子太保、巡抚赠右都御史衔。

曾国藩是两江总督,按例只能是追赠太子太保,但他同时又是武英殿大学士,即是地方官也是京官。朝廷对于京官的追赠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也形成了一套约定俗成的办法,即根据大臣生前为国效力的程度给予恩赠。

以曾国藩的功绩,追赠太傅并不过分,就是给个太师也是合情合理。此后的左宗棠、李鸿章死后,都追赠了太傅衔。

第四个是谥“文正”

谥号称为“易名之典”,最为大臣所看重。清初时,朝廷对谥号的给予十分严格,规定文武大臣非一品例不赐谥,即便是一品大员也不见得人人都有谥号,如康熙朝的保和殿大学士梁清标死后就没有赐予谥号。

清中期以后,给谥的标准有所降低,但也仅限于二品以上,此外那些效职勤劳后阵亡的官员,也可以奉特旨给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