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253条说的利息是按银行存款利息还是贷款利息算的

民事诉讼法253条说的利息是按银行存款利息还是贷款利息算的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为:(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金具有时间性、法定性和惩罚性。

  附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选)
  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附录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2月4日起施行(节选)
  第五百零六条 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百零七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附录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
  一、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二、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应当根据并还原则按比例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中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
  具体计算方法:
  (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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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16
不是贷款利息,也不是存款利息,而是日万分之一点七五。
2014年8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根据以上规定可见,一般债务利息,是指在生效法律文书中,根据实体法规定(如合同法)所确定的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是指在强制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因迟延履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而应多支付的利息。两者各算各的,互不影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3-31

计算方法为,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第五百零六条  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五百零七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应当根据并还原则按比例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中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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