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法 着急!

我租了一门面 签了3年合同 快要到期了想续签。可是房东要收回房子,理由是3年合同到期了,他要自己做生意。但把房子交还我损失很大。
请问我是否有权续签合同,不交还房子。请详细说明下 谢谢了! 拜托!
对以下2条答案我看了
但昨天我看房屋阻凭合同法第2条写到 房子如果到期在同等条件下 我方可优先续签

合同期满后,合同终止,房主有权收回房屋。
要续签合同,就得双方协商一致。给他一个满意的价格吧。

所谓在同等条件下,你方有权优先续签,是指别人和你的出价相同时,你有优先权。并不是按照原合同续签,况且现在房东不想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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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5-18
房东的做法完全合法合理。
第2个回答  2009-05-26
我国合同法关于房屋租赁的规定,房东应提前1个月通知你,

你享有在同等条件下除房东本人外的优先承租和购买的权利。

如果房东非要自已做了,你只能跟他商量多给一点时间你做后续工作
第3个回答  2009-05-28
楼主请注意:是在同等条件下。假如房主想把房子继续出租,你的出价和别人一样的话,你有优先权。但你的情况是房主不想出租了,你对法条的理解错了。

你是无权不交还房子的,房主自己要做生意,你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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