巜哈比法案》的主要目的是加强法国的职业教育

如题所述

 一、法国职业教育的发展脉络
   (一)被动形成阶段
   法国自1860年签订《法英商约》开启自由贸易后,引入先进的资本主义的机器生产方式,“摧毁了中世纪以来形成的手工业行会负责职业培训以及劳动力市场的传统体制,取而代之的是完全建立在供需关系基础上的合格劳动力的招募和培训制度。”[1]这种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自由贸易,脱离经济主体的掌控,要求企业主在职业培训方面兼具长远的经济头脑和丰富的运营技巧,劳动力具备精湛的职业技术技能等,职业培训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法国整个工业发展的水平。法兰西第一帝国时期,国内一些著名学校的高等技术专科机构,已培养了众多高级职业研究者。在此基础上,1794年法国建立了国立艺术与职业学院(CNAM),职业学校便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直至一战前,法国共有69所职业学校。工业化潮流的涌动,由外至内推动着法国职业教育的形成。
   (二)主动发展阶段
   就像一辆马力十足的汽车被阻滞了发力,而改由人力拉动一样,工业化生产的外部推动使职业教育的发展失去了其内部的强大动力。加之,一战前的职业教育因私人创办而无法保证办学质量,法国的职业教育主动结合内外部力量进行了改革和发展。1919年,法国颁布了职业教育的改革法案《阿斯蒂埃法》,职业教育由私人承担转变为国家任务,符合规定的青年有义务接受免费且内容多样的职业技术教育。二战结束不久,《郎之万――瓦隆教育改革方案》出台,赋予职业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同等的社会地位,从内部提升了职业教育魅力。1970年初,法国职业研究中心(CEREQ)成立,从宏观上协调了职业培训与就业的关系。1975年,法国职业教育的改革随着《哈比改革法案》的通过达到顶峰,该法案从各类学校的设置和教育内容入手,补充了1947年改革中“提高职业教育地位”的具体措施,将抽象的理想付诸实践。这段时期的世界经济危机也检验了法国20世纪20年代以来职业教育改革的质量,从专业劳动力的市场反馈看,结果不尽如人意,较高的失业率迫使教育部门重启改革之道。自80年代,一系列关于职业教育的政府报告、文凭设置、会考证书、咨询调查、圆桌会议、电视专题节目等相继出现,较之以往的改革增添了更多尝试和创新、投入和希冀。
   (三)日趋完善阶段
   随着欧盟政治经济联系的逐渐深入,21世纪以来,法国的职业教育日趋完善。199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第二届国际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大会,指出职业教育在新世纪需要满足新的人才培养需求,并承担着“使正规与非正规经济界中处于边缘化的群体获得均等机会”[2]的重任。受此影响,法国在2002年设置了“经验获得认证”制度,可以凭借3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获得职业文凭和证书,扩大了职业技术教育的影响力。2004年,法国颁布《终身职业培训和社会对话》,提供了职业教育终身化的有力保障。2006年,《赫尔辛基公报》建议欧盟成员国建立欧洲资格框架,实现职业教育学分转换,2010年已建立国家资格框架的法国完成与欧洲资格框架的对接。近年来,法国的公立院校的高等职业教育实施零学费,成为留法学生的“新宠”。
  二、法国职业教育的基本特征
   (一)上行下效,扭转备受轻视的职教处境
   法国的传统文化认为体力劳动者辛劳多回报少,处于社会底层,几乎没有社会地位,职业教育自然也备受轻视。职业学校没有自我完善的自信及资源,常使经济发展因缺少技术支持及人员支撑而后劲不足,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针对这种情况,法国政府不断采取多种方式,试图扭转备受轻视的职业教育局面。从近些年的改革措施来看,政府主要着力于立法和资金投入两个方面。
   从1919年第一部职业技术教育法《阿斯蒂埃法》的颁布,到2004年《终身职业培训和社会对话》的试行,法国政府在此期间一直根据时代变化自上而下立法或调整法律法规,以规范各行各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上到“职业认证国家委员会”,下到每个法国公民;内容广泛,包括职教经费、师资培训、证书颁发、企业参与等。如法律要求“企业以独立办学、校企联合办学或者学徒培训的方式履行职业教育职责”[3],及对培训税的规定、对职工带薪休假的强制要求等。法国政府以立法的形式强调公民对职业教育的重视与参与,为职业教育的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除了立法保障外,法国对职教的资金投入也很有力度。法国的职业技术学生不用负担过重的培训学费,18岁以下的学员可接受免费职业教育,其余学员的学费主要由地方政府、行业部门、社会捐赠等承担。法国的职业教育经费实行的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多渠道、多主体的投资体系,投资主体包括“中央政府的预算投入(主要支付教师工资)、中央政府的补贴投入、大区政府的专门投入、欧盟社会基金投入、企业交纳的学徒税、职业行业行会的直接资助等。”[4]充足的职教经费增添职业培训的魅力,从基础设施、高端技术到专业教师的获得都有了强大的资金支撑。
   (二)多元衔接,搭建四通八达的职教“立交桥”
   给法国的职业教育体系勾勒出一幅结构图,其呈现的结果是一座纵横交错的“立交桥”,拥有横向上的水平扩展和纵向上的宽度延伸。经纬交错结合而形成的领域,不仅包括职业教育的培训内容、技术人员的资格认证,还包含办学主体、国际联系等。主要的衔接点有以下四种。
   1.普职衔接。
   首先,普职衔接体现在职业教育系统内部纵横交错。从横向上看,法国的职业教育体系两轨并行:一轨为校内的职业教育,以满足职业升学为目的的人群;另一轨为校外的学徒培训中心,以满足技术就业为目的的人群。双轨之间各自独立却联系不断,彼此可以相互沟通、优势互补,学员可依据自己的升学或就业需求任取其中一种,若遇变动,还可随时转变,灵活地协调了职业升学和技术就业之间的关系。从纵向上看,两种职业教育体系均颁发以就业为目的的职业中专、职业专科,及产学研结合的职业本科、职业硕士等连贯的职业学历,不同的职业学历依次贯通,有效衔接了初等、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从纵横上看,双轨之间的同等学历也可相互转换。    其次,体现在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有效衔接上。第一部职业技术法《阿斯蒂埃法》明确提出职业技术教育的内容应包括三部分:普及的文化教育、基础的专业知识、技能劳动实习。随后的1947年教育改革方案也强调在加强专门教育的同时,适当注意普通教育。为了达到普通文化知识和职业能力知识之间的平衡与衔接,法国从初中阶段就设置了职业初探课程,开阔学生的知识领域,减少学生从接受普通教育到职业教育之间的不适应及落差感,顺利完成两种不同类型教育的过渡。另外,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还可以同级转换。如学生在攻读完中等职业教育后,除了继续攻读高等职业教育外,还可在获得职业高中会考证书后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
   2.“凭”“证”衔接。
   法国的职业文凭和资格证书种类繁多,统一由国家认证委员会管理。首先,法国的各种职业文凭之间固有衔接。法国教育分为三大类:普通教育、技术教育及职业教育。1985年政府设立的职业高中毕业文凭,等同于普通高中和技术高中职业文凭,可实现三种教育的互换。并且,低级职业文凭获得者通过继续学习和就业,皆有可能获得高级职业文凭的机会。最后,不管是两轨的学校教育还是学徒培训,都可以获得相同的职业文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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