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是什么关系?

如题所述

大家打开自己的户口本可以看到户口本自己的一栏和对方的一栏写的是配偶关系。那么,在法律层面上,配偶究竟有何含义?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以下是对内容的整理和润色,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配偶是什么意思?**
配偶,又称“夫妻”,是指合法婚姻中的双方互为配偶。它是其他亲属关系(血亲、姻亲)赖以发生的基础。配偶关系因婚姻的成立而发生。
**配偶是第一继承人吗?**
是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
1. 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国法律还规定,于1950年婚姻法公布以前的妾,如双方不愿意解除关系的,也是夫的合法配偶。
2. 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 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婆尽了主冲神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被收养人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依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仍可作为生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同样,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仍可作为亲生子女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的,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因此,配偶属于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配偶就是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的夫妻关系,这个只有在领取结婚证之后才可以这样称呼的,形成配偶之后,自己和对方有相互扶持相互照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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