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取士是六部中吏部主管的吗

如题所述

吏部是管选拔人才的部门。
吏部是中国古代署之一。东汉始置吏曹,改自尚书常侍曹,魏晋以后称吏部。隋、唐、五代,列为尚书省六部之首,长称为吏部尚书。吏指文职员,多是吏齐称,相等于现代的文职。
吏部下设吏部司、司封司、司勋司、考功司,掌管天下文的任免、考课、升降、勋封、调动等事务,类似的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唐朝前期主持科举考试,开元二十四年将主试权转礼部管辖。唐朝中期,尚书省职权为诸使职侵夺,本部对于员的任免权力也日渐削弱。长称吏部尚书,置吏部侍郎二人。一度曾改称司列、天、文部,旋复旧。后代相沿不改。唯宋代使职盛行,吏部职务为审院、东西铨所掌,吏部尚书亦不治本部事。
唐朝吏部
唐朝时吏部设有: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郎中二人,正五品上;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
吏部主事四人,司封主事二人,司勋主事四人,考功主事三人。唐朝武德五年改选部曰吏部,七年省侍郎。贞观二年复置。龙朔元年改吏部曰司列,主爵曰司封,考功曰。武后光宅元年改吏部曰天。垂拱元年改主爵曰司封。天宝十一载改吏部曰文部,至德二载复旧。有吏部令史三十人,书令史六十人;制书令史十四人;甲库令史十一人,亭长八人,掌固十二人;司封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司勋令史三十三人,书令史六十七人,掌固四人;考功令史十五人,书令史三十人,掌固四人。
补充资料
科举制度是封建时代所可能采取的较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它扩展了封建国家引进人才的社会层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层社会的人士进入统治阶级。特别是唐宋时期,科举制度正当发展成熟之初,显示出生气勃勃的进步,形成了中国古代文化发展的一个黄金时代。 [3]
从总体上来说,史学界对于唐代的科举制度基本上持肯定的态度,认为它为唐统治者招揽了人才,为社会下层民众提供了新的上升通道,动摇了门阀制度,扩大了统治基础,推动了文化的发展。
与封建社会其他所有选举制度相比 , 科举制度有其进步和合理。它造成了社会流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封建政治;科举的一整套严密的考试程式和制度,更被誉为是民族的杰出创造。科举制使应考之人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这对于调动人的积极因素,广泛搜罗人才,有着无可辩驳的优点。以考试取士,权在国家,考取者无私恩,黜落者无怨恨,亦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政治的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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