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中书省的职能是什么?

如题所述

元朝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为最高行政机构。其设官沿袭金尚书省之制,长官中书令由皇太子兼任,未立皇太子时则缺。实际长官为右丞相、左丞相(元制尚右﹐故右在左上)各一员,或仅置右丞相,总领省事,统率百司。

平章政事四员,为丞相之副贰;右丞、左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两员,为执政官;统称为宰执。又置参议中书省事四员,掌左司、右司文牍,参决军国重事。左司、右司,各置郎中、员外郎、都事等官。中书省领六部。中统元年初置左三部(吏、户、礼)、右三部(兵、刑、工)。

至元元年(1264)分为吏礼、户、兵刑、工四部,七年始分立六部。在统一全国过程中,各地区相继分立行中书省,总隶于中书省;山东、山西、河北及内蒙古部分地区,则由中书省直辖,称为”腹里”,即内地的意思。

至元七年至八年,二十四年至二十九年,至大二年(1309)至四年三次设立尚书省分理财赋,亦置丞相及平章、右丞、左丞、参政等宰执官。在这期间,行政权实际上归尚书省,各行中书省亦相应改为行尚书省。尚书省罢,权力复归中书省。

元朝中书省在远方还有一些派出机构(一种特殊的行政专署,一种政府机构)即各个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后来代指其辖区,后来再简称即地方上的省(但中书省本身并不代指其直辖区“腹里”)。

扩展资料

中书省作为正规的宰相机构,掌管制令决策,是中央最高权力机关,其长官中书令是制度规定的首席宰相。南北朝及唐朝中后期,中书舍人是中书省的实际长官,行使宰相权力。

汉武帝之前是权力相对独立的丞相府,汉武设置中书机构和内朝官以强化皇权、消弱丞相府的行政大权;西晋设立中书省使得传统意义的丞相权力更依附于皇权,但实权关系高于名义关系,后来中书省变得相对独立了,元朝还在地方设行中书省。明洪武十三年朱元璋杀丞相胡惟庸,乘机废明朝中书省,只留置中书舍人。清朝有中书科,地位低,仅有监察职能。

明、清朝内虽无相职,但有所谓“首辅”或内阁大学士等职接连替代中书令原有的角色,清朝中堂一词即由此衍生而来。惟与前期相较,内阁大学士等要职皆不复宰相威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书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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