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走了公交车道处以20-200元罚款并扣3分。对非机动车驶入公交专用车道的,将依法处以5-50元罚款。一旦车辆在不准通行时间段内闯入公交车道,即会被认定为违章。部分驾驶者抱有侥幸心态,以为先跨入再到红绿灯前驶入正常车道即可避免违章处罚。这是错误的,一方面会被后方的公交车摄像头抓拍,另一方面也会被群众抓拍,要把精力集中在按规驾驶,避免造成道路堵塞或事故。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走错公交车道的驾驶员处罚是被处以20-200元的罚款。因此在道路上面行驶时驾驶员一定要注意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如果是在自己不熟悉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员可以选择减速慢行,同时要注意观察道路两边的指示牌等标志,按照路边指示牌的指示去行车。
不仅如此驾驶员还可以选择跟着车流进行行车上路,千万不要因为旁边的道路上面没有车而将车行驶到旁边的道路上去,因为这种时候就很有可能因为走错车道而出现违章的行为。尤其注意一点,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如果遇到前方堵车或者是拥挤时更加不要随意变道,因为变道之后驶入的车道可能就是公交车道。
交通违章罚款的缴纳流程如下:
1、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当地各银行都可交违章罚款,通过自助交电话费的POS机即可。
2、持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及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到处罚决定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能够占用公交车道的几类特殊情况:
1、有一些公交专用道建在了右拐行车道,有标识牌提示,右拐车子可借用公交专用道。
2、如果是借用公交专用道出入邻近环路、企业或住宅小区,只需不停留或停到专用道上,不危害到公交车的正常的行驶,这类状况一般是不会被处罚。
3、假如碰到正前方路面有道路交通事故、工程施工阻碍或车子抛锚等状况,也可临时性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
公共汽车通道一般有使用时间要求,假如在要求时段内仅仅短暂性进出穿越公共汽车通道是可以的,如果是一不小心误进了专用汽车道,立即驶离一般也不会有事,但决不能在公共汽车通道上行车。依据有关要求,在要求的应用时间范围内占有公共汽车专用汽车道行车或长期滞留,则违背了公路交通安全性法律法规、政策法规有关城市道路行驶要求,会罚款20-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