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住房商业贷款是否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

房子买在了长沙县的一套二手房,当时单位公积金购买时限不足,所以就先办理了光大的商业贷款,现在银行的还款与单位公积金的购买都满足了一年,所以想把商贷转到公积金贷款,求哪位明白的老师介绍一下,感激不尽。

在长沙是可以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但是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3、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一年以内提出申请,以签订购房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之日起计算。其中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须在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结清后30日内提出申请; 

6、具有管理中心、担保公司认可的资产设定抵押,同意选择管理中心规定的偿还和担保方式。

扩展资料: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贷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管委会规定的年限;

(二)购房首付款不低于管委会规定的比例;

(三)信誉良好,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

(四)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者有关手续;

(五)提供担保。

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符合前款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超过管委会规定的最高贷款比例和最高贷款额度。

参考资料来源:长沙市政府——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6-07

长沙住房商业贷款不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相关规定:

1、借款人在借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月均还款额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人可选择计算机自动扣划或到贷款银行联网储蓄所还款两种方式按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3、借款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4、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贷款经办行、借款人及有关各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合同。

5、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继承人、监护人或受遗赠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应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6、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

7、借款人购买农行指定的经济适用住房并以其所购买的房屋作抵押担保,向农行提出贷款申请用于支付部分购楼款,并按月还本付息的消费贷款业务。贷款额可达房款的70%,期限最长可达20年,利率一年一定。

因此长沙住房商业贷款不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

扩展资料:

住房商业贷款计算方法如下:

住房商业贷款=销售额×征收率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一般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销售收入均为含税销售额。所以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必须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后才能计算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商业贷款

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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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长沙可以转的。所需资料:以转贷房产设定抵押:
1.购房合同
2.借款抵押合同
3.购房全额发票及契税发票
4.商业住房贷款提前还款结清单
5.最后一次还贷回执
6.办理转贷的《房屋所有权证》
以其他房产设定抵押:
1.购房合同
2.借款抵押合同
3.购房全额发票及契税发票
4.商业银行同意提前还贷证明
5.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对账单、银行对公账号和银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房屋所有权证》(抵押房产建筑时间在20年内,不在拆迁范围内且与购房地在同一行政区域内)
7.《房屋价值议定书》(由担保公司出具)
办理流程:
借款人持相关资料提出申请→管理中心三级审批→借款人签订借款抵押担保合同、办理担保手续→受托银行办理手续→开发商或借款人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贷款抵押登记手续→管理中心发放贷款。
注意事项
1、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号码不一致,须由民政局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2、购房合同价格与发票价格不一致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3、缴存单位如为代理公司,须提供派遣单位缴存证明及情况说明。
4、女性贷款时间需贷到50岁及以后的,须提供相关干部身份证明。
5、未来可缴存年限按借款人身份证日期计算(实岁),贷款年限按虚岁计算(往后推半年)。
6、个人信用报告如有逾期记录,须提供银行出具的非恶意拖欠证明(或逾期说明),并填写承诺书;如有当前逾期,须提供结清单。
7、个人信用报告如有贷款记录,须提供贷款合同,若该房屋已注销,须提供买卖合同。
8、如借款申请人或配偶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需由缴存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缴存证明、流水单、无贷款证明;如已将公积金缴存余额转至贷款所在管理部的,另须提供转移金额单(须在异地缴存公积金1年以上,并在我中心缴存6个月以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11-30
第4个回答  2015-05-14
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三年期以上劳动合同,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房贷“商转公”有转贷房产或其他房产两种抵押方式,前者要先到银行提前还清所有欠款,根据规定,通过其他房产抵押,抵押房屋必须是在原购房贷款地所在行政区域内。建议先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及拟用于抵押的其他住房的房产证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工作人员咨询该房产能否抵押。

组合贷款可否商转公?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目前的规定,组合贷款不能“商转公”。因为申请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必须具备的条件中,其中一条就是“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已办理“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的,属于已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中的商业贷款余额就不能转为公积金贷款。
长沙房贷“商转公”问题二
产权还未办出,能否办理商转公?
“不能办理。”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商转公贷款要求借款人以所购房屋抵押作为反担保,所以要求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应已办妥,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长沙房贷“商转公”问题三
原公积金贷款的房已出售,是否算未申请公积金贷款?
“可以再提出申请,但肯定不能算未申请过贷款。”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称,根据“认房又认贷”政策,再次贷款时即认定为二套房,按照规定,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长沙房贷“商转公”问题四
办理商转公时,抵押的房产需重新评估吗?
律师告诉记者,根据长沙现行规定,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手续时,转贷人对所抵押的房产需要重新评估。换句话说转贷人需要负担评估费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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