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国初期他们是怎样选举国会议员和大总统的?就是在1912年第一届国会时?

如题所述

首先第一届国会是1913年4月召开的,之前是南、北京临时参议院。政府于12年9月发出选举时刻通知,并陆续发布两院议员初、复选规则:众议员12.12.10初选,13.1.1复选;参议院13.1.20初选,13.2.10复选。资格选民共4000万,投票者400万,投票率10%。最终选出两院共800名左右议员,史称“八百罗汉”。有了正式国会,开始制定正式法律。此时,政府觉得宪法制定太慢,希望先选总统,再立正式宪法。国会妥协,先把宪法草案中有关总统选举内容抽出来,订为《总统选举法》先期应用。而后,孙文不认发生在其马仔沪督陈其美辖境的,由南北及租界三方共同进行的宋案的合法司法审判,待到一干案犯离奇的死于陈其美的大牢中后,开始废弃合法的国民党,重启暴力革命党(本来宋教仁的国民党也不算他的,二人在日本同盟会刚组建时期就矛盾极深),并采用非法之暴力手段颠覆合法政府,因而,政府依法取缔国民党,国会人数不足因而解散。由于失去制衡,袁世凯最终走向威权统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8-24
希望对你有帮助:第一任临时大总统是由“各省议员”在参议院推选出来,之后孙文不再参选,到了在利用军 警压 力使国会被迫选出袁为第一任正式大总统。之后,袁世凯下令解散国 民党,并取消国 民 党议员资格,收缴议员证书,之后北洋军阀时期的总统不是用选的,而总统之名也一度取消,形成中华民国临时执政。
到了北阀完成,设置国 民 政 府主 席是中 华民国 国民政 府的最 高领 导人,全名为国民政 府委员会主 席,设置于1925年7月1日,终止于1948年5月20日中华民国正式行宪后。国民政 府主席隶属国民政 府委员会,与国民政 府委员相同,为国民党 内要员或委 员会委 员互选选出。1928年起,主 席为中华民国的国家元首。
1947年12月25日,中华民国行使宪法后,废除国民政府主 席一职,以中华民国总统取代,并召开第一次国民大会,由各省代表选举出总统。
之后国 共内战,蒋氏实行动员戡乱临时条款,总统可以“连选连任”,但实际上还是由国民大会选出,到了李 登 辉时弃废除动员戡乱临时条款,中华民国总 统才不由“间接民主选举”选出,改成由全民直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3-09-08
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选举,第一届国会选举。1912年至1913年举行的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选举,是辛亥革命后资产阶级及其政党效法资本主义国家,推行资产阶级议会政治的一个重要步骤,也是近代中国第一次比较完整意义上的议会选举。
第3个回答  2013-08-24
这个应该好好查一下史料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