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朝代的地方刺史的官位大小,职权,是什么

如题所述

1、刺史始设于西汉武帝时,全国分十三州,各州置一名刺史,职权是“察举六条”,简单说就是监督检查地方官员,按照以卑察尊的思路,其秩不过六百石(地方诸郡太守秩二千石),相当于现在的省纪委书记。
2、汉代逐渐演变为地方行政官吏,秩二千石,代替原来的州牧,相当于现在的省长。
3、以后至宋代均有设置,但因“州”的设置不断变化,最初的州相当于省,经过南北朝至唐代已缩小为一个市级辖区,和太守名称也常互相交替使用,如柳宗元为柳州刺史,仅管现在的柳州一地,相当于柳州市长。宋代刺史只是虚衔,无具体职权。元代以后未再设置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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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23
刺史,论地域相当于后来的太守,正四品以上官位。但是刺史的职责似乎更全面,是一个方面大员,文的武的统归他管,而后来的太守,只是个不问兵机的文官。

这和后面的朝代,皇帝和中央政府喜欢独自统一的掌握军事力量有关,所以发展一套文官系统,这个管民的系统不问武事。
第2个回答  2013-08-23
掌监察,对地方区域并没有实际控制权 后来的州牧,是经济,军事,政治权都掌,相当于一个小王国,像三国时的,董卓,刘璋,等等 在宋朝时,自已经渐成虚职,到明朝时,已成为知州的雅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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