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期(永乐年间)朝庭主要官职及职能怎样?

如题所述

朱元璋称吴王,建国金陵的时候,官制一同元朝,间有损益。建立明朝之后,仿唐宋故事厘定官制,以中书省统辖六部,中书省置丞相。明洪武十三年,以胡惟庸谋反,废中书省、丞相官,诏永为例。以六部尚书任天下事,等于是皇帝兼首相。置大学士以充皇帝顾问兼理文字。明成祖始以大学士入文渊阁办事,参与机务,后世称“内阁”,而仍以翰林院为名。明仁宗起,内阁有代皇帝批答大臣表章、草拟敕令的权力,成为事实上的宰相,但因为明太祖后世嗣君不得置丞相的诏令,遂以“辅臣”称之。清廷入关,以范文程、洪承畴建言,仿明制设立内阁等百官制度。但是军国大事往往以召开议政王大臣会议的形式决定之,内阁奉行而已。雍正设军机处,直属皇帝、简满汉大臣入军机处办事,另立奏折制度,集大权于皇帝一身,内阁徒具形式。明朝改元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仍称省,分设布政使司掌民政和财政、提刑按察使司掌刑狱与监察、都指挥使司掌军事,合称三司。省辖府,州有隶于府的散州与隶于省的直隶州之别。直隶州得辖县,散州与县无别、唯散州知州品级较县为高。实行省、府(直隶州)、县(散州)三级制。提刑按察使司下设道,有分巡道、分守道之别,道设按察分司。明朝中央监察机构都察院分遣监察御史巡察各地,称“巡按”,巡按品秩不高但权力极重,得斥罢府县官,对于三司也有实际上的罢免权,唯不常驻。如临事遣京官出巡,则称巡抚,事毕即还。明宣宗时,在关中、江南等处设巡抚,常驻,节制三司,有领兵的权力。因用兵,遣大臣充总督常驻地方,带兵部尚书或兵部侍郎、都御史衔。督抚同在一区的,则总督为巡抚上官。自督抚设,三司地位大降,形同属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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