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有的,类似我国检察院这样的机关便是美国司法部
美国司法部是美国政府的一个部门,其部长享有阁员地位。美国司法部的任务是保障法律的施行,维护美国政府的法律利益和保障法律对美国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其部长是美国总检察长,现任部长是杰夫·塞申斯。
其部门长官在内阁不称部长,而为美国总检察长。现任总检察长为杰夫·塞申斯,由第45任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提名,任命案于2017年2月8日获得美国参议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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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9年美国设立了总检察官这个职务,一开始的时候这是一个非全日性的职务,其任务是为美国国会和总统提供法律咨询。但随着美国官僚机构的扩大,这个职务的工作量也不断增大,1819年时他已无法继续充当国会和政府的法律顾问了。
1870年6月22日,美国国会决定建立一个司法部。这个部门于1870年7月1日正式开始工作。这个部门的建立对总检察官的任务、薪金和地位都没有改变,但它设立了一个司法部副部长的职务,其任务是在法律纠纷中在美国最高法院代表美国政府。美国总检察长(United States Attorney General),又称美国司法部长,是美国司法部的最高行政长官。
总检察长被认为是美国政府首席法律顾问,他职责是替美国政府处理法律事务及对美国司法部门进行监督。美国总检察长是美国总统的内阁(美国内阁)成员之一,是内阁中唯一不使用部长(Secretary)作最高行政长官名称的部门。美国总检察长在总统继任顺序中排名第七。美国总检察长由美国总统上任后提名,美国参议院批准产生。总统有权随时解除总检察长的职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美国司法部
1、美国没有检察院这样的监督机关,只有司法部,美国司法部是美国的最高执法机关,司法部长同时担任总检察长。
2、美国在联邦、州、市镇三级设立检察机关,称为检察署,各级相互独立,其权力比中国的检察机关要小,这些检察署的工作以处理较严重的刑事案件为主。
3、美国的司法权仅指法院,检察署属于行政机关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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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司法部是美国政府的一个部门,其部长享有阁员地位。美国司法部的任务是保障法律的施行,维护美国政府的法律利益和保障法律对美国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其部长是美国总检察长,现任部长是杰夫·塞申斯。
2、其部门长官在内阁不称部长,而为美国总检察长。现任总检察长为杰夫·塞申斯,由第45任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提名,任命案于2017年2月8日获得美国参议院同意。
3、美国司法部于2016年1月4日对德国大众汽车公司提出民事诉讼,控告大众汽车在涉嫌60万辆汽车上安装令柴油发动机达到联邦排放标准的非法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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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答被网友采纳1、美国没有检察院这样的监督机关,只有司法部,美国司法部是美国的最高执法机关,司法部长同时担任总检察长。
2、美国在联邦、州、市镇三级设立检察机关,称为检察署,各级相互独立,其权力比中国的检察机关要小,这些检察署的工作以处理较严重的刑事案件为主。
3、美国的司法权仅指法院,检察署属于行政机关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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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司法部是美国政府的一个部门,其部长享有阁员地位。美国司法部的任务是保障法律的施行,维护美国政府的法律利益和保障法律对美国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其部门长官在内阁不称部长,而为美国总检察长。
2、美国总检察长(United States Attorney General),又称美国司法部长,是美国司法部的最高行政长官。总检察长被认为是美国政府首席法律顾问,他职责是替美国政府处理法律事务及对美国司法部门进行监督。
3、美国总检察长是美国总统的内阁(美国内阁)成员之一,是内阁中唯一不使用部长(Secretary)作最高行政长官名称的部门。美国总检察长在总统继任顺序中排名第七。美国总检察长由美国总统上任后提名,美国参议院批准产生。总统有权随时解除总检察长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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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答被网友采纳美国并没有独立的检察机关,而是由司法部长兼任总检察长,是政府执法部门的最高长官。联邦、州、市镇三级设立检察机关,称为检察署,各级相互独立,其权力比中国的检察机关要小,这些检察署的工作以处理较严重的刑事案件为主。美国的司法权仅指法院。检察署属于行政机关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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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部是美国政府的一个部门,其部长享有阁员地位。美国司法部的任务是保障法律的施行,维护美国政府的法律利益和保障法律对美国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其部门长官在内阁不称部长,而为美国总检察长。
美国总检察长(United States Attorney General),又称美国司法部长,是美国司法部的最高行政长官。总检察长被认为是美国政府首席法律顾问,他职责是替美国政府处理法律事务及对美国司法部门进行监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美国司法部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美国没有检察院这样的监督机关,美国实行的是独立检察官制度,联邦和地方检察官是独立的,实行检察官个人负责制,美国检察官在人事上属于司法部辖属。根据《美国宪法》内容:
检察院是一些国家和地区(如中国大陆、中国澳门、意大利等)中设立的司法机构。美国是没有这个机构的。
在美国各级法院(联邦、州、县)都有检察官,负责起诉。检察官在美国各地有多个名称,包括地区律师、起诉律师。
美国的检察制度具有“三级双轨、相互独立”的特点。不同级别的检察机关,无论“级别”高低和规模大小,都是相互独立的。
美国没有检察院这样的监督机关,美国的检察机构分设在联邦、州和市镇三级。美国司法部是美国的最高执法机关,司法部长同时担任总检察长,下设首席检察官一名和在总检察长要求下设副总检察长一名,根据法院划分的94个法区,分别任命94位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