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还有多少君主制国家

如题所述

  世界上现有30个君主国。它们的分布是,亚洲、欧洲、非洲、大洋州分别有13、13、3、1个,即:日本国、马来西亚、柬埔寨王国、泰王国、文莱达鲁萨兰国、尼泊尔王国、不丹王国、科威特国、沙特阿拉伯王国、巴林国、卡达尔国、阿曼苏丹国、约旦哈希姆王国,丹麦王国、挪威王国、瑞典王国、列支敦士登公国、荷兰王国、比利时王国、卢森堡大公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摩纳哥公国、安道尔公国、西班牙王国、梵蒂冈城国、马耳他骑士团,摩洛哥王国、斯威士兰王国、莱索托王国,汤加王国。
  其中,日本国、马来西亚、柬埔寨王国、泰王国、丹麦王国、挪威王国、瑞典王国、列支敦士登公国、荷兰王国、比利时王国、卢森堡大公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摩纳哥公国、安道尔公国、西班牙王国采用君主立宪制。
  此外,马来西亚、安道尔公国、梵蒂冈城国、马耳他骑士团君主不采用世袭制。
  说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总统哈利法·本·扎耶德·阿勒纳哈扬,政府总理马克图姆·本·拉希德·阿勒马克图姆;所罗门群岛总督纳森埃尔·瓦埃纳,内阁总理艾伦·凯马凯扎爵士。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在酋长中选举总统,是实行总统制的国家。英联邦国家设有总督的,由总督代表英国国王,如所罗门群岛、加拿大等。一般不把这些国家与君主制国家一起列出。追答

  世界上现有30个君主国。它们的分布是,亚洲、欧洲、非洲、大洋州分别有13、13、3、1个,即:日本国、马来西亚、柬埔寨王国、泰王国、文莱达鲁萨兰国、尼泊尔王国、不丹王国、科威特国、沙特阿拉伯王国、巴林国、卡达尔国、阿曼苏丹国、约旦哈希姆王国,丹麦王国、挪威王国、瑞典王国、列支敦士登公国、荷兰王国、比利时王国、卢森堡大公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摩纳哥公国、安道尔公国、西班牙王国、梵蒂冈城国、马耳他骑士团,摩洛哥王国、斯威士兰王国、莱索托王国,汤加王国。
  其中,日本国、马来西亚、柬埔寨王国、泰王国、丹麦王国、挪威王国、瑞典王国、列支敦士登公国、荷兰王国、比利时王国、卢森堡大公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摩纳哥公国、安道尔公国、西班牙王国采用君主立宪制。
  此外,马来西亚、安道尔公国、梵蒂冈城国、马耳他骑士团君主不采用世袭制。
  说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总统哈利法·本·扎耶德·阿勒纳哈扬,政府总理马克图姆·本·拉希德·阿勒马克图姆;所罗门群岛总督纳森埃尔·瓦埃纳,内阁总理艾伦·凯马凯扎爵士。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在酋长中选举总统,是实行总统制的国家。英联邦国家设有总督的,由总督代表英国国王,如所罗门群岛、加拿大等。一般不把这些国家与君主制国家一起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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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19
目前世界上的君主立宪制国家一般认为有:

欧洲:英国、挪威、瑞典、丹麦、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西班牙、安道尔、摩纳哥、列支敦士登

君主立宪制,或称「虚君共和」,是一种国家的体制。君主立宪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宪,树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力,实现事实上的共和政体。其特点是国家元首是一位君主(皇帝、国王、大公等等,教宗有时也被看做是一个君主)。与其他国家元首不同的是,一般君主是终身制的,君主的地位从定义上就已经高於国家的其他公民(这是君主与一些其他元首如独裁者的一个区别,一般独裁者将自己定义为公民的一员,但出於客观需要他必须掌权为国家服务),往往君主属於一个特别的阶层(贵族),此外世袭制也往往是君主的一个特点(不过在这一点上也有例外)。

君主虽然是国家的元首,但君主的权利、产生在各个国家、在不同时期却各不相同。

游牧民族的部落首领(欧洲中世纪前的日耳曼人、哥特人、汪达人等,中国北部的匈奴、蒙古人在建立元朝以前等,阿拉伯人在20世纪初)往往是世袭和选举混合出来的。一般历史学家认为,君主和君主制度是从这些首领制度中产生的。欧洲游牧民族从罗马末期民族大迁移到中世纪君主独裁国家的建立被比较完善地记录下来了。

在君主独裁制中,君主拥有最大的,一般来说无上的权利。中国从秦朝开始的皇帝们至少从理论上来说都是独裁的君主。欧洲中世纪君主一般也是独裁的。但君主独裁制在欧洲的顶峰期却是在中世纪后、启蒙运动以后,当宗教与世俗的统治开始脱离的时候。欧洲最典型的独裁君主莫过於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世了。中世纪时期阿拉伯世界的君主也都享有无上的权利。在君主独裁制中君主不仅是世俗的首领,而且也是宗教的首领。中国的皇帝被尊为天子,有为全国祭天地,祈五谷的义务。阿拉伯帝国的哈里发和鄂图曼帝国的苏丹同时也将自己看做是伊斯兰教的首领。但这里也有例外,欧洲中世纪的君主一般只有世俗的权力。大多数独裁的君主是世袭的,少数是选举出来的(比如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

世界上最早的君主立宪制的国家是英国。到20世纪初,欧洲所有剩余的君主(假如教宗不被看作君主的话)都是立宪的君主。立宪的君主虽然依然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但他们的权利和义务被宪法(多多少少)明确地规定。这样君主的权利多少受到限制,有一些君主的权利被限制到仅仅作为国家的代表,而没有实际的权利,但今天也依然有一些立宪的、拥有很大权利(比如组织或解散政府、指挥军队)的君主。

目前世界上的君主立宪制国家一般认为有:

欧洲:英国、挪威、瑞典、丹麦、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西班牙、安道尔、摩纳哥、列支敦士登

亚洲:日本、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尼泊尔

非洲

美洲:加拿大、巴哈马、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伯利兹、圣克里斯多福与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格林纳达、牙买加

大洋洲:澳洲、新西兰、巴布亚新畿内亚、图瓦卢、所罗门群岛
第2个回答  2015-11-28
君主制可分为无限(绝对)君主制和有限君主制。无限君主制的典型是君主专制制。有限君主制包括等级君主制和君主立宪制。
以下就是各个君主制的具体制度的特点和其历史情况。我都将其分段并进行详细的说明。
君主体制是在封建时代出现的,中国是从秦开始的。西方的君主和东方有很大不同,即使在封建时期,西方的君主同他的那些领主即附属之间的关系不过是兄长和小弟的关系,彼此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绝没有东方君主那样大的权力。

绝对君主制
绝对君主制是一种独裁的政治体制和政府形式(政体),统治者君主(常称皇帝或国王,女性称女皇或女王)拥有统治国家和臣民自由的所有权力,而没有法律或法定的程序告诉君主如何行使权力,但是君主的行为可能会受到某些宗教或传统的限制。
君主制是一种专制政体, 君位采用世袭方式产生。在君主独裁制中,君主拥有最大的,一般来说无上的权利。大多数独裁的君主是世袭的,少数是选举出来的(比如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有时,在君主独裁制中君主不仅是世俗的首领,而且也是宗教的首领。
欧洲大陆的绝对君主制在中文常常叫做君主专制政体,很容易与古代东方国家的皇权专制主义混淆。
资产阶级国家以君主(国王、皇帝)为世袭元首,但君主权力受到宪法和议会不同程度的限制的政体形式。英国1688年“光荣革命”后,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国家。此后,资产阶级力量较弱、实行改良的国家都仿效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政体。但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情况和阶级力量对比关系不同,资产阶级与封建地主阶级妥协的程度不同,君主保留的地位和权力也有所不同。君主立宪制又有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两种具体形式。
君主专制
实行君主独裁的政体形式。主要特点是:君主拥有无限的权力,他的意志就是国家的法律,臣民必须绝对服从。君主依靠官僚军事机构,维护其专制统治,对人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中国是世界上实行君主专制历史最长的国家之一。从公元前21世纪夏代奴隶制国家(那时候是“分封制”、也叫“封建制”)建立,直到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清朝的4000多年间,基本上都实行君主专制制。

有限君主制
等级君主制
西欧封建国家的君主借助等级代表(代议)机构实行统治的政体形式,是封建割据向封建中央集权过渡的政权形态。产生于欧洲中世纪。当时社会经济发生了重大变化 ,封建割据成为商业和手工业发展的障碍,新兴市民阶级成为重要的政治力量,迫切要求改变封建诸侯割据的政治局面,将国家统一在君主(国王)权力之下。其主要特征是:在国王之下设立由国王召集、有贵族、僧侣和市民代表参加的等级代表会议。等级代表会议是君主的法定立法咨询机构 ,是君主 、贵族、市民上层分子的政治联盟形式,是反对封建割据和加强王权的工具。自13世纪起,西班牙、葡萄牙、德国、英国和法国等先后实行等级君主制。法国是等级君主制的典型。
君主立宪制
二元制君主立宪制
二元君主制指君主立宪的前提下,君主权力大于议会,各种主要法令都要经其签署,并且常有权委任首相和上议院议员,某些国家还有君权神授色彩,而不是政教分离的。
二元君主制是起源于近代欧洲现代化,从政府层面看来,在有两个形式上矛盾的方向同时进行,便是民族国家的中央集权制的成立,和相对的自由民主的私有财产的确认,在后世理解是因为公民社会和理性主义发达的结果,所以可以接受政府以独立于营利事业原则外运作,而专注于国防和外交事务。
但在较后才开始现代化的欧洲国家,为了扩张政府权力又为了吸纳社会上不同的思想的人士,为了晋身政府层面加强其运作,于是一部分君主制国家在统一和独立的同时,编成了宪法成立议会,但和“虚君共和”相反是“虚位议会”制度。
一般认为二元君主制是原型是16世纪欧洲中东部地区的波兰立陶宛联邦,但成熟于19世纪初期拿破仑时代的法国,是当时拿破仑因战争需要而称帝,但又希望能保持法国大革命的民主成果之产物。而且受到十九世纪中欧洲推广,如德国和意大利统一后宪法所仿效。并受到很多仍然保持前启蒙时代的诚虔信仰的非欧洲社会的接受,例如日本的明治维新甚至巴列维王朝时代(伊斯兰革命前)的伊朗。
但在实践上二元君主制,因为无法同时兼顾君主和议会权力之争,往往沦为了第三方的武装革命或政变的牺牲品,如战时的日本和意大利或后来的伊朗等,被认为是权责不明的制度。所以在21世纪初仍然保持二元君主制的国家较少,通常只是限于指某些中东地区的君主制国家。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又称议会君主制。是以议会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君主不直接支配国家政权的政体形式。在这种政体形式下,内阁必须从议会中产生,通常由议会中的多数党或政党联盟组阁,并对议会负责,君主只履行任命手续。内阁如失去议会信任,则必须辞职或提请君主解散议会,君主也要例行公事表示同意。君主是“虚位元首”,按内阁的意志行使形式上的权力,主要代表国家进行礼仪活动。但君主仍保留显赫的地位和象征国家团结统一的尊严,仍是国家政治制度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实行这一政体的国家除英国外,还有西班牙、葡萄牙、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瑞典、挪威、加拿大、日本、泰国、马来西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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