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和德国的君主立宪制的共性和个性及其原因

如题所述

德国与英国虽同为君主立宪制,但是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而德国的君主立宪制属于二元制君主立宪制,英国属于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君主不直接支配国家政权,由内阁掌握行政权并对议会负责。从法律上看,英王是“一切权力的源泉”、“国家的化身”,但实际上英王的权力虚有其表,法律上赋予英王的权力都由内阁和议会行使。德国属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国家权力中心在君主。 同:都是近代资产阶级民主政体 原因在英国,自光荣革命以后,议会相继通过《权利法案》和《王位继承法》,从法律上确认“议会主权”原则,王权开始受到限制,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擅自批准法律、废除法律或中止法律的实施;而且法律还规定,国王必须信奉英国国教,天主教徒或同天主教徒结婚者不得继承王位。根据这些法律,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才得以确立。在这样的政治结构中,议会处于权力的中心,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国王逐渐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总而言之,在英国,君主不直接支配国家政权,由内阁掌握行政权并对议会负责。君王的权力虚有其表,是国家的象征,这样的政治体制称之为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在德国,根据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德国虽然是联邦制君主立宪制国家,但是与美国的联邦制和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相比都不同:从联邦制角度看,它并不像美国各邦一律平等难分伯仲而是各邦中普鲁士居于中心地位;从君主立宪制来看,它也不像英国,君王权力受到议会的限制,而恰恰相反,皇帝和宰相是帝国国家的权力中心,议会基本没有什么实权。因为在德意志帝国,虽然议会有立法权,但是权力巨大的联邦议会(相当于英国的上议院)其议员是皇帝任命的,而议长是帝国的宰相,宰相由皇帝任命并对皇帝负责,这样联邦议会其本操纵在皇帝手中。帝国议会(下议院)虽然有立法权,但是其通过的法案必须经过联邦议会和皇帝才能生效。而帝国议会并无行政监督权,这说明由选民直接选举的帝国议会实际上权力很小,处于一种从属的地位。这样在德国,君主任命对自己负责的内阁,直接掌握行政权,而由议会行使立法权。但君主对议会通过的法案拥有否决权。这样的政治制度显然是二元君主立宪制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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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21
英国的君主立宪制被称为“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它的权力机构是议会,最高元首是首相,首相对议会负责(即责任内阁制),而国王是“统而不治”,一切权力都要受到议会控制,议会的权力高于国王;而德国的君主立宪制是披上了民主色彩的专制统治,国王才是国家的最高统帅,控制着国家的司法、立法、军事等实权,并且有任命首相和议会职员的权利,也有解散议会的权利,议会对国王负责。因此,德国的君主立宪制也被称作“二元制君主立宪制”。这就是二者本质上的不同。
原因基本有两个:德国封建色彩和军国主义色彩浓厚;德国的统一是由容克贵族领导,通过武力实现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3-05
英国的君主立宪制被称为“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它的权力机构是议会,最高元首是首相,首相对议会负责(即责任内阁制),而国王是“统而不治”,一切权力都要受到议会控制,议会的权力高于国王;而德国的君主立宪制是披上了民主色彩的专制统治,国王才是国家的最高统帅,控制着国家的司法、立法、军事等实权,并且有任命首相和议会职员的权利,也有解散议会的权利,议会对国王负责。因此,德国的君主立宪制也被称作“二元制君主立宪制”。这就是二者本质上的不同。
原因基本有两个:德国封建色彩和军国主义色彩浓厚;德国的统一是由容克贵族领导,通过武力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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