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 中 国封建 社会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要求800字)

如题所述

中国封建社会自公元前5世纪开始形成到19世纪40年代的清朝末年,前后历经两千多年,超过西欧封建社会存续时间达一倍有余。对比中国与西欧的封建社会,我们不禁要问,为何中国封建社会要延续如此长的时间?为何中国封建社会采用中央集权制?笔者认为这是中国封建社会内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多种因素造成的,二者相互影响和制约,然而究其根源,还在于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经济基础。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是,在地主制土地所有制下,形成以个体小农经济为基层生产单位的社会生产结构。在这种生产结构中的小农经济有很高的相对独立性,然而农业与手工业等的结合,却具有更大的凝固性,经济基础的稳定性决定了上层建筑的稳定性。这种表现在魏晋南北朝最为典型,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土地买卖不发达,商品经济近乎停滞、货币的使用接近为零,这一纯粹的自然经济,导致社会经济地位凝固了,进而引发地主身份凝固,佃农的身份自然也随之凝固,使得上层建筑的表现形式“士族门阀制”持续了四百多年,随之适应门阀巩固自己地位的“九品中正制”应运而生。并且在中国的封建社会,由于上述的“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的普遍存在,这种汪洋大海的小农经济,使得中国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很难突破封建社会性质的经济形态,明清时期的资本主义萌芽几百年很难突破就是最好的诠释,我们无法假设如果没有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这种资本主义萌芽还会萌芽多久,会不会有所质变,但可以肯定的是由于中国封建社会小农经济结构凝固的特点,必然决定了中国封建社会的上层建筑在中国历史上具有极其稳定的特点。中国封建生产方式是地主制的类型。与西欧中世纪的领主制不同,这种支配的土地所有制形式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直接生产者不是被分与份地的农奴,而是租佃土地的依附农民;剥削形态没有经过从劳役地租到实物地租的发展,从一开始就是以实物地租为主的混合形态。从上述特点我们可以得出,我国的封建地主采取租佃制剥削佃农,必然导致地主对土地的占有是不固定的,对佃农的占有也不稳定,地主本身不能亲自掌握行政权,司法权和军事权。这些权力从土地所有权游离出来以后,必须归专门的官吏掌握,于是在地主经济之外,驾乎整个社会之上,就形成了一套自中央到地方完整而复杂的官僚机构。这种机构体现在地方政权上,就是历代流行的郡县制,充分体现了中央集权精神的关键所在。同西方领主制不同,中国封建社会的地主土地占支配地位的经济生产方式决定了上层建筑上必须采用中央集权,即“我的附庸必须还是我的附庸“。马克思主义认为,“基础创立上层建筑,就是要上层建筑为它服务,要上层建筑积极帮助它形成和巩固……”中国地主阶级登上历史舞台之后,所以选择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这样一种上层建筑,归根结底,就是因为这种上层建筑最适合为地主制的封建经济基础服务。回顾中国封建史,我们可以总结出中国封建社会的上层建筑对维护经济基础起到的独特的反作用,具体说来: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充分发展创造了必要的条件,有利于减少战乱,有利于社会公共工程的修建,同时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商品的流通,交通的发展;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在政治上为地主阶级开辟了广阔的仕途,扩大了地主阶级的统治基础;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为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的超经济强制提供了可靠的保证,有利于维护国家的正常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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