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公安机关是国家暴力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人民包括公安机关、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
警察是国家法律赋予武装性质的国家暴力机关,不是单纯服务性的行政部门。此外,国家暴力机关还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警察部队(武警)。
就我国而言,暴力机关即暴力机器,也并不单独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接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的武装警察,负责维护治安、防暴、缉毒、边防等的公安机关。
接受公安部和海关总署双重领导的缉私部队,法院、检察院及监狱,国家安全部门等,都属于国家暴力机关。
扩展资料:
我国的暴力机关有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公安机关、缉私部队、法院、检察院及监狱、部门等,包括公安机关、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在中国一般称为“公安”的特指的是公安机关中的人民。
在中国一般称为“公安”的特指的是公安机关中的人民。“公安“是维护国家与公民安全的人民,简称“公安民警”。公安是中国的一种,我国对公安又有“公安干警”、“公安战士”、“公安卫士”等称呼。
我国公安机关具有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双重性质。公安机关一部分执行行政机关职能,一部分执行司法机关职能,其中一部分属于暴力机关职能。就国家机构构成而言,公安机关属于行政机关(政府)的职能部门。
公安机关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对危害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进行、制裁、改造和监督的社会效能。公安机关的职能是专门用以对付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其实质是公安机关代表国家和人民对上述对象实行的统治。
公安机关职能的内容包括:目的是保卫人民的政权,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对象是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手段是打击、制裁、改造、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安机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