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家店铺,多次被人破门而入,门头、卷帘门和监控多次被人破坏,损失金额为6000余元。并且几次被监控拍下,我也去派出所报案了,但是不知道派出所立案没有。请问他是否触犯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我该怎么走法律流程?如何起诉他?
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5000以上)或寻衅滋事罪,属于刑事案件,报警后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只要协助他们侦查即可,至于损失,可以向嫌犯要,也可以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提出。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依据《故意毁坏财物罪》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扩展资料:
故意毁坏财物罪构成要件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按该条例第8条规定,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
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
除本法特别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以及过失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犯罪需按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外,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赔偿问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故意毁坏财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追问
1、我已经报案了,但是我多次询问公安机关是否立案他们都不予以我正面的答复,请问我该怎么办?
2、我已经知道是谁做的了,派出所也知道,但是他们就是不作为,请问我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3、《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是只有公安机关能公诉他?还是我也可以自己起诉他,并且要求赔偿?
一、如果他们没有给你充分的答复,或者没有立案,你可以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者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二、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对于侵犯财产犯罪,且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并要求赔偿;这个得自己举证;
三、同第二点!
好的,非常感谢您。再问您一个问题,请问如果他打碎了我店里的花瓶,但是购买的是1万多,有发票。他如果不认可是不是可以到物价局估价?最后的损失价值以物价局的估价为准?
追答这个损失是按市场价的,如果他不认可,可以申请估价,最后当然是按物价部门估价算!如对回答满意,望采纳,谢谢,欢迎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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