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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中国工业建设为什么会取得辉煌成就?
2.2003年至今,我国的航天事业取得的成就
3.回顾近代工业的发展和新中国工业化的历程,你从中得出什么体会?

前 言

人类的活动范围,经历了从陆地到海洋,从海洋到大气层,从大气层到外层空间的逐步拓展过程。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出现的航天技术,开辟了人类探索外层空间活动的新时代。

经过近半个世纪的迅速发展,人类航天活动取得了巨大成就,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航天技术已成为当今世界高技术群中对现代社会最具影响的高技术之一,不断发展和应用航天技术已成为世界各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中华民族在人类发展史上曾创造过灿烂的古代文明。中国最早发明的古代火箭,便是现代火箭的雏形。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依靠自己的力量,独立自主地开展航天活动,于1970年成功地研制并发射了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迄今,中国在航天技术的一些重要领域已跻身世界先进行列,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二十一世纪,中国将从本国国情出发,继续推进航天事业的发展,为和平利用外层空间,为人类的文明和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在迈进二十一世纪之际,有必要对中国发展航天事业的宗旨原则、发展现状、未来发展和国际合作等作简要的介绍 。

一、宗旨原则

中国政府一直把航天事业作为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为了和平目的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使外层空间造福于全人类。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其根本任务是发展经济,不断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航天活动在维护国家利益、实施国家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决定了中国发展航天事业的宗旨和原则。

中国航天事业的发展宗旨是:探索外层空间,扩展对宇宙和地球的认识;和平利用外层空间,促进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造福全人类;满足经济建设、国家安全、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维护国家利益,增强综合国力。

中国航天事业的发展原则是:

--坚持长期、稳定、持续的发展方针,使航天事业的发展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航天事业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在经济建设、国家安全、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重要作用,将航天事业的发展作为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予以鼓励和支持。

--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自主创新,积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国立足于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航天技术攻关,实现技术突破;同时,重视航天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按照互利互惠的原则,把航天技术自主创新与必要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有机地结合起来。

--根据国情国力,选择有限目标,重点突破。中国发展航天事业以满足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基本需求为目的,选择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集中力量,重点攻关,在关键领域取得突破。

--提高航天活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重视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中国谋求更加经济、更加高效的航天发展道路,力求技术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相统一。

--坚持统筹规划、远近结合、天地结合、协调发展。中国政府统筹规划并合理安排空间技术、空间应用和空间科学,促进航天事业全面、协调的发展。

二、发展现状

中国航天事业自1956年创建以来,经历了艰苦创业、配套发展、改革振兴和走向世界等几个重要时期,迄今已达到了相当规模和水平:形成了完整配套的研究、设计、生产和试验体系;建立了能发射各类卫星和载人飞船的航天器发射中心和由国内各地面站、远程跟踪测量船组成的测控网;建立了多种卫星应用系统,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建立了具有一定水平的空间科学研究系统,取得了多项创新成果;培育了一支素质好、技术水平高的航天科技队伍。

中国航天事业是在基础工业比较薄弱、科技水平相对落后和特殊的国情、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展起来的。中国独立自主地进行航天活动,以较少的投入,在较短的时间里,走出了一条适合本国国情和有自身特色的发展道路,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就。中国在卫星回收、一箭多星、低温燃料火箭技术、捆绑火箭技术以及静止轨道卫星发射与测控等许多重要技术领域已跻身世界先进行列;在遥感卫星研制及其应用、通信卫星研制及其应用、载人飞船试验以及空间微重力实验等方面均取得重大成果。

空间技术

1.地球卫星。中国于1970年4月24日成功地研制并发射了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东方红一号",成为世界上第五个独立自主研制和发射人造地球卫星的国家。截至2000年10月,中国共研制并发射了47颗不同类型的人造地球卫星,飞行成功率达90%以上。目前,中国已初步形成了四个卫星系列--返回式遥感卫星系列、"东方红"通信广播卫星系列、"风云"气象卫星系列和"实践"科学探测与技术试验卫星系列,"资源"地球资源卫星系列也即将形成。中国是世界上第三个掌握卫星回收技术的国家,卫星回收成功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中国是世界上第五个独立研制和发射地球静止轨道通信卫星的国家。中国的气象卫星、地球资源卫星主要技术指标已达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国际水平。近几年来,中国研制并发射的6颗通信、地球资源和气象卫星投入使用后,工作稳定,性能良好,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运载火箭。中国独立自主地研制了12种不同型号的"长征"系列运载火箭,适用于发射近地轨道、地球静止轨道和太阳同步轨道卫星。"长征"系列运载火箭近地轨道最大运载能力达到9200千克,地球同步转移轨道最大运载能力达到5100千克,基本能够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自1985年中国政府正式宣布将"长征"系列运载火箭投入国际商业发射市场以来,已将27颗外国制造的卫星成功地送入太空,在国际商业卫星发射服务市场中占有了一席之地。迄今,"长征"系列运载火箭共实施了63次发射;1996年10月至2000年10月,"长征"系列运载火箭已连续21次发射成功。

3.航天器发射场。中国已建成酒泉、西昌、太原三个航天器发射场,并圆满完成了各种运载火箭的飞行试验和各类人造卫星、试验飞船的发射任务。中国航天器发射场既可完成国内发射任务,又具有完成为国际商业发射服务和开展其他国际航天合作的能力。

4.航天测控。中国已建成完整的航天测控网,包括陆地测控站和海上测控船,圆满完成了从近地轨道卫星到地球静止轨道卫星、从卫星到试验飞船的航天测控任务。中国航天测控网已具备国际联网共享测控资源的能力,测控技术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

5.载人航天。中国于1992年开始实施载人飞船航天工程,研制了载人飞船和高可靠运载火箭,开展了航天医学和空间生命科学的工程研究,选拔了预备航天员,研制了一批空间遥感和空间科学试验装置。1999年11月20日至21日,中国成功地发射并回收了第一艘"神舟"号无人试验飞船,标志着中国已突破了载人飞船的基本技术,在载人航天领域迈出了重要步伐。

空间应用

1.卫星遥感。中国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期开始利用国内外遥感卫星,开展卫星遥感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工作,在气象、地矿、测绘、农林、水利、海洋、地震和城市建设等方面得到了广泛应用。目前,国家遥感中心、国家卫星气象中心、中国资源卫星应用中心、卫星海洋应用中心和中国遥感卫星地面接收站等机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委、部分省市和中国科学院的卫星遥感应用研究机构已经建立起来。这些专业机构利用国内外遥感卫星开展了气象预报、国土普查、作物估产、森林调查、灾害监测、环境保护、海洋预报、城市规划和地图测绘等多方面、多领域的应用研究工作。特别是卫星气象地面应用系统的业务化运行,极大地提高了对灾害性天气预报的准确性,使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经济损失有了明显的减少。

2. 卫星通信。中国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利用国内外通信卫星,发展卫星通信技术,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通信、广播和教育事业的发展需求。在卫星固定通信业务方面,全国建有数十座大中型卫星通信地球站,联结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卫星通信话路达2.7万多条。中国已建成国内卫星公众通信网,国内卫星通信话路达7万多条,初步解决了边远地区的通信问题。甚小口径终端(VSAT)通信业务近几年发展较快,已有国内甚小口径终端通信业务经营单位30个,服务小站用户15000个,其中双向小站用户超过6300个;同时建立了金融、气象、交通、石油、水利、民航、电力、卫生和新闻等几十个部门的80多个专用通信网,甚小口径终端上万个。在卫星电视广播业务方面,中国已建成覆盖全球的卫星电视广播系统和覆盖全国的卫星电视教育系统。中国从1985年开始利用卫星传送广播电视节目,目前已形成了占用33个通信卫星转发器的卫星传输覆盖网,负责传送中央、地方电视节目和教育电视节目共计47套,以及中央32路对内、对外广播节目和近40套地方广播节目。卫星教育电视广播开播十多年来,有3000多万人接受了大、中专教育与培训。近年来,中国建成了卫星直播试验平台,通过数字压缩方式将中央和地方的卫星电视节目传送到无线广播电视覆盖不到的广大农村地区,使中国广播电视的覆盖率有了很大提高。中国现有卫星电视广播接收站约18.9万座。在卫星直播试验平台上,还建立了中国教育卫星宽带多媒体传输网络,面向全国开展远程教育和信息技术的综合服务。

3. 卫星导航定位。中国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开始利用国外导航卫星,开展卫星导航定位应用技术开发工作,并在大地测量、船舶导航、飞机导航、地震监测、地质防灾监测、森林防火灭火和城市交通管理等许多行业得到了广泛应用。中国在1992年加入了国际低轨道搜索和营救卫星组织(COSPAS-SARSAT),以后还建立了中国任务控制中心,大大提高了船舶、飞机和车辆遇险报警服务能力。

空间科学

中国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期开始利用探空火箭、探空气球开展了高层大气探测。在七十年代初期开始利用"实践"系列科学探测与技术试验卫星开展了一系列空间探测和研究,获得了很多宝贵的环境探测资料。近年来,开展了空间天气预报的研究工作及相应的国际合作。从八十年代末开始利用返回型遥感卫星进行了多种空间科学实验,在晶体和蛋白质生长、细胞培养、作物育种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中国空间科学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若干创新成果,在空间物理学、微重力科学和空间生命科学等领域建立了具有一定水平的对外开放的国家级实验室,建立了空间有效载荷应用中心,具有支持进行空间科学实验的基本能力。近年来,利用"实践"系列科学探测与技术试验卫星对近地空间环境中的带电粒子及其效应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探测,并首次完成了微重力流体物理两层流体空间实验,实现了空间实验的遥操作。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和不断完善,国家通过宏观调控引导中国航天活动的发展方向,统筹规划空间技术、空间应用和空间科学的发展,推动航天领域中重大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系统集成,促进航天科技在经济、科技、文化和国防建设等方面的应用,深化航天科技工业的改革,实现航天事业的持续发展。国家加强法制建设和政策管理,建立航天法规体系,制定航天产业技术政策,保证航天活动有序、规范发展。国家鼓励科研机构、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和高等院校在国家航天政策引导下,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航天活动。国家支持航天科技创新,构建有中国特色的航天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推进中国航天技术实现产业化。国家支持公益性航天活动以及具有商业前景的航天研究开发工作,并不断强化对航天行业的监督。中国国家航天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民用卫星管理及相关的政府间国际空间合作的政府机构。

三、未来发展

二十一世纪将是世界航天活动蓬勃发展的新世纪。中国根据国家发展的现实需求和长远目标,正在制定面向二十一世纪的航天发展战略和规划,加快发展航天事业。

发展目标

近期(今后十年或稍后的一个时期)发展目标:

--建立长期稳定运行的卫星对地观测体系。以气象卫星系列、资源卫星系列、海洋卫星系列和环境与灾害监测小卫星群组成长期稳定运行的卫星对地观测体系,实现对中国及周边地区甚至全球的陆地、大气、海洋的立体观测和动态监测。

--建立自主经营的卫星广播通信系统。积极支持商用广播通信卫星的发展,开发长寿命、高可靠的大容量地球静止轨道通信卫星和电视直播卫星,初步建成中国卫星通信产业。

--建立自主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分步建立导航定位卫星系列,开发卫星导航定位应用系统,初步建成中国的卫星导航定位应用产业。

--全面提高中国运载火箭的整体水平和能力。提高现有"长征"系列运载火箭的性能和可靠性;开发新一代无毒、无污染、高性能和低成本的运载火箭,建成新一代运载火箭型谱化系列,增强参与国际商业发射服务的能力。

--实现载人航天飞行,建立初步配套的载人航天工程研制试验体系。

--建立协调配套的全国卫星遥感应用体系。统一规划和建设各种卫星遥感地面应用系统,建立覆盖全国的地面卫星遥感数据接收、处理和分发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在对地卫星遥感主要应用领域,形成较完整的业务化应用体系。

--发展空间科学,开展深空探测。建立新型的科学探测与技术试验卫星系列,加强空间微重力、空间材料科学、空间生命科学、空间环境和空间天文研究;开展以月球探测为主的深空探测的预先研究。

远期(今后二十年或稍后的一个时期)发展目标:

--空间技术和空间应用实现产业化和市场化,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满足经济建设、国家安全、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广泛需求,进一步增强综合国力。

--按照国家整体规划,建成多种功能和多种轨道的、由多种卫星系统组成的空间基础设施;建成天地协调配套的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形成完整、连续、长期稳定运行的天地一体化网络系统。

--建立中国的载人航天体系,开展一定规模的载人空间科学研究和技术试验。

--空间科学取得众多成果,在世界空间科学领域占有较重要的地位,开展有特色的深空探测和研究。

发展思路

中国航天事业的发展思路是:

--促进空间技术及应用实现产业化。引导和鼓励航天科技企业制度创新和技术创

新,建立面向国内外市场的运行机制,以通信卫星和卫星通信、运载火箭为重点,分步实施,推进空间技术及应用产业化进程。

--合理部署各种航天活动。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空间技术、空间应用与空间科学。采用"优先安排"、"积极支持"、"适度发展"和"跟踪研究"四种不同方式部署航天活动三个领域的各项工作,以实现中国航天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加强预先研究和技术基础建设。集中力量攻克重大关键技术,掌握核心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同时加强航天活动三个领域的技术基础建设,扩大国际空间合作,继续保持中国航天事业的发展势头。

--加速航天科技队伍建设,构筑航天人才优势。发展航天教育,培养航天人才,采取特殊政策,加速造就一支高水平的、年轻的航天科技队伍。普及航天知识,宣传航天事业,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持航天事业的发展。

--加强科学管理,提高质量和效益。针对航天活动投资大、风险大、技术密集、系统复杂等特点,运用系统工程等现代管理手段,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系统质量,降低系统风险,提高综合效益。

四、国际合作

中国一贯支持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各种活动,主张在平等互利、取长补短、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增进和加强空间领域的国际合作。

指导原则

中国政府认为,国际空间合作应遵循1996年第五十一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开展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的国际合作,促进所有国家的福利和利益,并特别要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需要的宣言》("国际空间合作宣言")中提出的基本原则。中国政府在开展国际空间合作中,一贯坚持以下指导原则:

--国际空间合作应以和平开发和利用空间资源,为全人类谋取福利为宗旨。

--国际空间合作应在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共同发展以及公认的国际法原则的基础上进行。

--国际空间合作的优先目标是共同提高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航天能力,享受航天技术的惠益。

--国际空间合作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空间环境和空间资源。

--支持加强联合国外空委员会的作用,支持联合国的外空应用方案。

基本政策

中国政府在开展国际空间合作中采取以下基本政策:

--坚持独立自主的方针,根据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以及国内外航天科技的市场需求,开展积极、务实的国际空间合作。

--支持联合国系统内开展的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多边国际合作。

--重视亚太地区的区域性空间合作,支持世界其他区域性空间合作。

--重视与发达的空间国家的空间合作,同时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空间合作。

--鼓励和支持国内外科研机构、工业企业和高等院校,在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指导下,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国际空间交流与合作。

主要活动

中国在空间领域的国际合作始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二十多年来,中国开展了双边合作、区域合作、多边合作以及商业发射服务等多种形式的国际空间合作,取得了广泛的成果。

1.双边合作。1985年以来,中国先后与美国、意大利、德国、英国、法国、日本、瑞典、阿根廷、巴西、俄罗斯、乌克兰、智利等十多个国家签订了政府间、政府部门间空间科学技术及应用合作协定、议定书或备忘录,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双边合作的形式多种多样,从制定互利的空间计划、互派专家学者、组织研讨会,到共同研制卫星或卫星部件、进行卫星搭载服务、提供商业发射服务等等。

1993年,中国与德国合资成立了华德宇航技术公司。1995年中国与德国、法国的宇航公司签订了"鑫诺一号"卫星的研制生产合同,并于1998年发射成功。这是中国与欧洲宇航界的首次卫星合作。

中国与巴西开展的地球资源卫星合作进展顺利。1999年10月14日,中国成功地发射了第一颗中巴地球资源卫星。中巴双方除了整星合作外,在卫星技术、卫星应用以及卫星零部件等方面也开展了多项合作。中巴在空间领域的合作是发展中国家之间在高科技领域进行"南南合作"的典范。

2. 区域合作。中国十分重视亚太地区的区域性空间合作。1992年,中国与泰国、巴基斯坦等国联合倡导并发起了"亚太地区空间技术与应用多边合作研讨会"。在此区域合作的推动下,中国、伊朗、韩国、蒙古、巴基斯坦和泰国等六国政府于1998年4月在曼谷签署了《关于多任务小卫星项目及有关活动合作的谅解备忘录》;除签字国外,其他亚太国家也可以加入。该合作项目的确定,促进了亚太区域空间技术和应用的发展。

3. 多边合作。1980年6月,中国首次派出观察员代表团参加了联合国外空委员会第二十三届会议,同年11月3日,联合国正式接纳中国为该委员会成员国。此后,中国参加了历届联合国外空委员会及其下属的科技和法律小组委员会届会。中国于1983年和1988年先后加入了联合国制定的《外空条约》、《营救协定》、《责任公约》和《登记公约》,并严格履行有关责任和义务。

中国支持和参与了联合国空间应用方案的实施。1988年以来,中国每年都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一定数额、为期一年的长期培训奖学金。1994年,中国政府与联合国亚太经社会合作在北京召开了首届亚太区域"空间应用促进可持续发展部长级会议",并发表了具有深远影响的《北京宣言》。1999年9月,中国政府与联合国和欧空局合作,在北京举办了"空间应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研讨会"。2000年7月至8月,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与联合国外空司和亚太经社会合作,在北京举办了"亚太地区空间技术与应用卫星技术短期培训班",来自亚太地区十个发展中国家的学员参加了培训。

空间碎片问题是人类进一步开展航天活动所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中国有关部门十分重视空间碎片问题,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与有关国家开展了这方面的研究工作。1995年6月,中国国家航天局正式加入了"机构间空间碎片协调委员会"。中国将继续与各国共同探讨缓减空间碎片的途径和办法,积极推进这一领域的国际合作。

中国还参加了诸如"国际对地观测委员会"、"世界天气监测"、"联合国减灾十年"、"国际日地能量计划"等多边合作项目。

4. 商业发射服务。自1985年中国政府宣布"长征"系列运载火箭投放国际市场,承揽国际卫星发射服务业务以来,至2000年10月,先后为巴基斯坦、澳大利亚、瑞典、美国、菲律宾、巴西等国家及中国用户成功地发射了27颗国外制造的卫星。"长征"系列运载火箭进入国际卫星发射服务市场,是对国际商业卫星发射服务的有益补充,也为国外用户提供了新的选择。

优先领域

中国政府继续支持在空间技术、空间应用和空间科学等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将优先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国际合作:

--积极推动亚太地区空间技术与应用多边合作,利用空间技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以及环境和灾害监测。

--支持中国航天企业在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下积极参与国际航天商业发射服

务。

--支持利用中国成熟的空间技术和空间应用技术,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与发展中国家开展合作,为合作国家提供服务。

--支持开展地球环境监测、空间环境探测、微重力科学、空间物理和空间天文等研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特别是微重力流体物理、空间材料科学、空间生命科学与空间生物技术等研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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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5-25
鲁班奖

(1)“鲁班奖”全称为“建筑工程鲁班奖”。1987年由中国建筑业联合会设立,1993年移交中国建筑业协会。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搞好工程质量,争创一流工程,推动我国工程质量水平普遍提高。目前,这项标志着中国建筑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由建设部、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

许多读者认为“鲁班奖”是官方奖项,其实,这个奖项是行业性荣誉奖,属于民间性质。1996年7月,根据建设部“两奖合一”的决定,将1981年政府设立并组织实施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与“建筑工程鲁班奖”合并,奖名定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为每年45个。

“鲁班奖”有严格的评选办法和申报、评审程序,并有严格的评审纪律。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协会只负责受理申报、组织初审和工程复查,不干预评选工作。评委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区的专家组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定。

“鲁班奖”公布后,建设部、中国建筑业协会将向获奖单位授予“鲁班奖”金像和荣誉证书,对主要参建单位颁发奖状并通报表彰。获奖企业被允许在获奖工程上镶嵌统一的荣誉标志。为记录这一荣誉,中国建筑业协会还会把“鲁班奖”编辑成册,将其载入建筑史册。

2004年度“鲁班奖”评选工作现已结束。84项参评工程及有关企业名单正在向社会公示。

詹天佑奖

1999年设立的“詹天佑奖”全称为“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是中国土木工程设立的最大奖项。该奖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设立,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推动土木工程建设领域的科技创新活动,促进土木工程建设的科技进步,进一步激励土木工程界的科技与创新意识。因此,该奖又被称为建筑业的“科技创新工程奖”。

“詹天佑奖”之所以出台于世纪之交,是因为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要求建筑事业必须依靠不断进步和创新进行变革,从而加快当代建筑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健全。

首届“詹天佑奖”颁发于新中国建国五十周年之际,共有桥梁、隧道、房建、铁路、公路、港口、市政等21项工程获此殊荣,囊括了86个参建的设计、施工、科研单位。

“詹天佑奖”公布后,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将向获奖单位颁发“詹天佑奖”金像和奖牌、荣誉证书。

梁思成奖

“梁思成奖”是经国务院批准,以我国近代著名的建筑家、教育家梁思成先生命名的中国建筑设计国家奖。从2000年起,每年颁发一次。

设立“梁思成奖”是为了激励我国建筑师的创新精神,繁荣建筑设计创作,提高我国建筑设计水平,表彰奖励在建筑设计创作中拥有重大成绩和贡献的杰出建筑师。

首届“梁思成奖”授予了建国五十年来在建筑设计创作中对我国建筑设计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十名建筑师。自2001年起,该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设梁思成建筑奖2名,梁思成建筑提名奖2至4名。每位获奖人员将得到10万元人民币奖励。

“梁思成奖”被提名者,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中国建筑学会会员,在中国大陆从事建筑创作满20周年。除此之外,其作品还必须得到普遍认可并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对同一时期的建筑设计发展起到一定引导和推动作用。同时在建筑理论上有所建树并有广泛影响,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和高尚的道德修养,一般还应在国内或国际获得过重要奖项。

“梁思成奖”采取个人申报、专家委员会评选推荐、政府审定的办法。专家提名委员会由中国建筑学会依据建筑领域的动态专家库进行抽取组成,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和广泛的代表性,由13人组成的委员会委员为正教授级职称并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原则上该委员会委员不能成为被提名者;专家评选委员会由建设部有关司局、中国建筑学会和建筑界资深专家组成。为了保证该委员会的广泛代表性、公正性,“梁思成奖”的提名人员也不能参加专家评选委员会;审定委员会由建设部分管部长、有关司局领导和中国建筑学会负责人及建筑界代表组成。原则上,该委员会委员不能兼任专家评选委员会委员一职。

为了保证这项国家建筑设计奖的独立性、永久性,经国务院批准,“梁思成奖”的奖励基金,由国际建筑师协会第20届大会的经费结余组成,不由官方提供和企业赞助。

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

“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是建设系统以社会力量办奖形式设立的建设行业科学技术奖。设奖机构为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承办机构为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决策机构为建设行业有关单位组成的奖励委员会。作为建设行业科技工作的归口司局,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将对这一奖项进行扶持、规范、协调和指导。

设立“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的目的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创新,提升我国建设行业的综合技术水平。根据国家《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范围为:城乡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中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计算机软件等建设科技成果;引进、消化、吸收、开发、应用国外先进技术与产品;为行业服务的标准、规范、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技基础性成果;与决策科学化、管理现代化相关的软科学研究成果;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效益的科技成果;采用新技术、新成果完成的有示范作用的项目等。

推荐项目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权属争议,具备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以实现产业化或有产业化潜力,市场前景好,对行业共性技术有较大带动作用等特点;完成单位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与其它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推荐上报。已获国家或省级科技奖励的不予推荐。

该奖先由各地建设厅科技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和奖励等级建议,再上报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拟授奖项目将在有关刊物和网站上向社会公示。自公示之日起60天内为争议期,以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获奖项目公布后,由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奖状、证书和奖金。

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建筑创新奖”由建设部设立,由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实施,日常管理由建设部科学技术司负责。设立该奖的目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我国绿色建筑及其技术的健康发展。

“绿色建筑创新奖”分工程类项目奖和技术与产品类项目奖。工程类项目奖包括绿色建筑创新综合奖项目、智能建筑创新专项奖项目和节能建筑创新专项奖项目;技术与产品类项目奖是指应用于绿色建筑工程中具有重大创新、效果突出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绿色建筑创新奖”每两年评审一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的项目申报、初审和上报推荐。在此基础上,由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内)组织评审并发布结果。“‘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专家委员会”由绿色建筑领域的技术专家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司局、行业学(协)会人员组成。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在建设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项目获奖后,建设部将以行文形式公布获奖项目,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证书。“绿色建筑创新奖”是一个全新的奖项。它的设立,将推动更多建筑企业向公众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动的空间,同时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的“四节一环保”目标,最终构建“人——建筑——自然”三者的和谐统一。

(2)2003年1月5日晚上7时许,“神舟”四号飞船在内蒙古中部预定区域着陆,顺利回收。2002年12月30日零时40分,“神舟”四号无人飞船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发射升空。
2003年10月15日,中国第一位航天员杨利伟乘坐神舟五号飞船进入太空,实现了中华民族千年飞天梦想。

(3)近代中国工业化开始于19世纪60年代,在近代工业化的发展过程中,其总是遭遇一些制约障碍,这些障碍严重地影响着近代中国工业化的顺利进行和其水平的提高。在近代中国工业化发展过程中,其所遭遇的最主要的障碍有两个:一是没有足够的资本积累,另一是没有一个保护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强大的政府。

经济学家认为,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其工业化开始之前,某些重大的障碍必须清除,而另一些有利的因素则必须创造出来。他们认为,任何单一的“障碍”或“先决条件”,都有办法避开或找出替代办法,但存在许多障碍或缺乏各种所必需的前提条件,将会给经济发展造成重重困难,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将无法发展。
开始于19世纪60年代的近代中国工业化,从其发动之初就面临着诸多障碍的约束。这些障碍的存在,使得近代中国工业化取得的成果十分有限。当时,几乎与中国同时起步的日本,在20世纪交替之际基本实现了工业化,而中国则远未实现。美国学者费维恺说:“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几十年中,中国尚未像日本那样由一个农业国转变为一个工业国,不过也有了一些工业化的成果,但规模有限,大约相当于日本发生巨变的明治维新时代。” 中国工业化发展水平落后于日本的根源就在于这些难以逾越的障碍约束与阻滞。在诸多障碍中,对中国工业化发展影响最大的障碍主要是两个,现分别论述如下:
1、没有足够的资本积累,使中国近代工业化建设总是经常遭遇资本瓶颈的制约。
几乎所有工业化国家的经历都证明了这样一个规律:工业化开始前需有一个资本积累的过程,而工业化开始后则必须保持资本的持续供给。然而,中国工业化建设,不仅开始前没有一个资本积累的过程,而且开始后也不能保证资本的持续供给。造成中国工业化建设资本瓶颈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究其主要则有三:
一是有限的社会剩余通过不平等条约而被列强剥夺、侵占,使得中国可能有的社会剩余不是转化为了本国工业化建设的资本而是成为了诸列强资本积累的一个来源。鸦片战争结束时签定的《南京条约》开西方列强向中国政府直接索要战争赔款之先河,自此之后,向中国政府索要战争赔款的噩梦连连,绵延不绝。概略统计,西方列强索要的主要赔款大致有:《南京条约》英国索赔2100万(银)元;《北京条约》英法两国各索赔800万两;《马关条约》日本索赔2亿两,另加“赎辽费”3000万两;《辛丑条约》各列强共索赔4.5亿两,分39年付清,年息4厘,本息合计9.82亿两。当时,清政府全年财政收入(银)仅8000余万两,仅庚子赔款,就须付出12年以上的全部财政收入。为了偿还庚子赔款,清政府不得不下令各省分担以凑足款数。仅庚子赔款一项就成为中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政的沉重负担,更何况还有其他赔款呢?所以,通过不平等条约所强加给中国的赔款,使中国人喘不过气来。 美国经济学家吉尔伯特·罗兹曼等人说:“在义和团事件之后的年代里,中国每年偿还外债的数字是4200~4300万两白银。此数几乎占到中央政府微薄收入的一半,超过了100年前清廷的全部岁入。” 为了偿还因赔款而造成的外债,清政府除了动员一切社会剩余外,还不得不借附有高额利息等条件的外债,仅1894~1901年的8项借款(汇丰银行、汇丰镑款、瑞记借款、克萨镑款、俄法借款、英德借款、英德续借款、庚子赔款借款)所付本息银数,在1899年均占岁入额的25.9%,占岁出额的22.8%,到1905年约占岁入额的41%,占岁出额的31%。 因而,面对着西方列强咄咄逼人的战争赔款,中国社会很难有足够的剩余转化为资本积累,进而保证工业化发展的资本需要。
二是缺乏社会剩余向资本积累转化的意识和机制,使得中国即使在近代及近代以前的时期出现了社会剩余,也没有向资本积累转化,从而使得中国在工业化开始时并没有一个资本积累过程。虽然按照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思等人的观点,进入近代之前的中国已陷入了“锁定”状态,但并不是说近代之前的中国就完全不发展了,甚至没有任何社会剩余了,而事实则恰恰相反。有人计算过,在英国发生工业革命的18世纪中晚期,清朝财政收入大约为4500~5000万两白银(不包括地方和省级政府留用的额外附加税收)。其中,1000万两用以维持中央政府开支(3/4为军费),大约2500万两用于省级和地方政府开支(3/5用于军费)。中央政府积累的剩余额正常为每年700~800万两。 应该说,这个剩余额是比较大的,但是,清政府并没有把它转化为发展经济所需的资本积累,而是将其中的大部分用以津贴世袭的满族旗军,它们根本就没有要将社会剩余转化为资本的意识。
进入近代以后直至清朝末年,农业生产还是有剩余的,而且,在经济学家看来,农业剩余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工业化最为重要的资本来源。 根据王业键的研究,即使到清末年,农业亩产为243斤,当时的耕地面积为12.1亿亩,在正常的情况下应该收谷2940.3亿斤的粮食。当时人口为4.1亿人,假定每人1天消费1斤粮食,则一年的粮食总消费量为1496.5亿斤,约为生产量之半。这是正常状态下的情形。中国的天灾人祸几乎连年不断,收成只能以七成计算,约为2058.21亿斤,还是足够食用而有剩余。如果能利用此500亿斤的剩余粮食充作发展工业用的资本,显然是一笔可观的数字。 但是,中国的清政府并不扮演一个积极的角色,没有人想到以农业补贴工业、进行资本的积累与转化。对照日本的工业化,可以看到,其工业化资本的最重要来源便是农业。根据明治政府的财政收入决算报告,土地税收入(主要是农业税收)占政府全部税收收入的比率在1873年以前并不很多,如1867年12月—1868年12月为6.1%,1869年1月—1869年9月为9.7%。而从1873年起,这一比率便急剧上升,如1872年10月—1873年9月即达到71%,以后两年分别为80.9%和78.5%。在直接税的总额中,农业负担的比率在1883~1887年是87%,到1910年时仍在50%以上,而农业在国内净生产中的比率1883~1887年只有44%,1910年时只有30%。 具体而言,农业部门为日本工业化提供的剩余,1888~1897年间为6200万日元,1898~1907年间为10600万日元,1908~1917年间为16100万日元,1918~1927年间为29900万日元。从1888~1902年,由税收调动的农业剩余资源约要占到非农业投资的近60%。 由此可见,农业剩余对日本工业化的贡献有多大!
三是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均以及“有土斯有财”的观念,使得本来数量就不是很大的社会剩余不是转化为了工业资本,而是变成了土地资本,沉淀在土地中。传统的中国社会是以小农经济为主体的,除了勉强满足自己的日常开支之外,小农几乎很少有剩余。而出租土地的地主,依靠超过50%以上的地租率,聚敛了不少钱财,形成中国社会的分配不均。据研究,1880年的全国生产毛额为27.8亿元。绅士竟然占了6.75亿元,高达24%。 而绅士仅有800万人,不过全国人口的2%。2%的人口占有了社会财富的24%,社会的财富分配是十分不公平的。按照古典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的理论,社会的分配不公,应该是有利于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的。而中国的1/4财富集中于极少数的绅士手中,他们是绝不可能将24%的生产毛额都消耗掉的。如果以10%的数字投资生产,便是一个高投资率的国家。 但这只是一个假设,整个清朝时期中国并没有出现这种情况。
为什么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而未形成有利于工业化发展的资本积累呢?这是与中国传统的“有土斯有财”的观念分不开的。传统时期的中国人,认为土地是唯一的具体财富,有了钱便购买土地。即使不买土地,也是将现金窖藏起来,而鲜有以之投资一般工商业者。这个根深蒂固的观念阻碍了中国有限的社会剩余向工商业资本转化,使得工商业的发展始终无法摆脱资本瓶颈的制约。这种状况一直到近代后期才有所改观。
2、没有一个保护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强大的政府,从而使得发展经济失去了其所需要的稳定、良好的环境。
经济学家阿瑟·刘易斯曾指出:“国家越落后,一个开拓性政府的作用范围就越大”,“软弱的政府不能维持自己境内的秩序。” 罗斯托也说:“在政治方面,建立一个有效的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是(起飞)前提条件阶段的一个决定性的因素,而且差不多普遍是起飞的一个必要条件。”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或发动工业化,一个强大的政府是所必须的。一般来讲,一个强大政府的其功能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创造经济增长的初始条件,推动资本积累,确定“增长极”,制定经济计划,维持政局稳定,创造良好环境,制定相关制度和经济立法,解决社会冲突等。 在近代中国,软弱无能的政府根本无法为工业化的启动和建设提供服务和保护,中国近代的工业化在惊涛骇浪中曲折前行。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政局的相对稳定是经济繁荣的前提条件,近代中国因没有一个强大的政府,从而无法为工业化建设创造一个稳定、祥和的环境。
总的来说,近代中国社会是一个充满了动荡和灾难的时代。战火绵延,不绝于天。就其大者,各类战争不下十余次。仅列强发动的侵略战争就有:鸦片战争、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1931年日本侵华战争、1937-1945年日本侵华战争;此外,国内还爆发了诸如太平天国战争、义和团运动等;为了争权夺利,北洋军阀以及新军阀混战又长达数十年。据统计,辛亥革命以后,1912~1922年10年间,全国发生的有一定规模的内战179次,几乎每个月一次;1912~1927年的16年间,北洋政权更换了13任总统,46届内阁,平均15个月一位新“元首”上台,四五个月一个新政府宣誓就职。所有这些,使得近代中国工业化建设犹如风雨飘摇中的一艘随时可能沉没行船,密布风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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