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国犯罪的凶手还叫"犯罪嫌疑人"?

同上

因为是罪名是由法院审理后定罪了才算是罪犯 法院才有权定罪 其他任何机关都不可称:罪犯 有的时候即使是知道明明就是他杀了人的 也要等到法院判决 才可以 这也是为了防止有冤家错案 也是尊重犯罪嫌疑人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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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06

    犯罪嫌疑人(suspect crime suspect),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不然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

    又称嫌犯,罪嫌。指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犯罪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对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确定的犯罪实施者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不在场证据和其他科学证据排除嫌疑。刑事侦查终结后受到刑事指控的犯罪嫌疑人称为刑事被告人。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14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所以在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提诉期间称犯罪嫌疑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4-12
依据罪刑法定和司法独立原则,在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并确定有罪及宣告生效之前,不能确定任何人为有罪,故在包括在侦查、起诉阶段称为“犯罪嫌疑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4-12
因为未经法院审理定罪的不能称为“罪犯”,所以犯罪时候的凶手可能会被定罪,但仍需要法院审理,所以审理前所有人都做“无罪推定”,就称为“犯罪嫌疑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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