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毁约问题:去年签订三方协议,我和单位都签了学校没签,现想毁约,补充协议上有些要缴纳违约金

三方协议是不是只要学校或单位任何一方签了都具有法律效益,补充协议上写着不能按时到用人单位实习或毕业无法无法出示已正常毕业的证明,则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那我现在的情况都不属于,当时写着报道时间是2013年7月并且不实习。三方协议三份还有推荐表什么的都在我手上,想要毁约,怎样才能不缴纳违约金。我也不想装成协议丢了在申请一份,或是到时候不管不问不去报到,万一单位真的追究了那可怎么办。

根据你的陈述答复如下:
首先 三方协议中只有两方盖章 那么就是双方协议。涉及第三方的条款无效。其他有效。
第二 单纯从法律上看,你违约支付违约金是合法的。
第三 你可以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原因很简单,实习你不收取报酬,那么对方也无权要求你支付违约金。你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违约金规定 主张类推适用该违约金约定无效。胜诉率比较高。
实习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你可以主张该合同为类似劳动合同,或者干脆直接类推适用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起诉你,你就提管辖权异议。
如果成功你就胜诉了。如果驳回同样申请类推适用劳动合同法。
另外说句题外话,依法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违约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还有协议约定的违约条件不在你履行能力范围内,你可以此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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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02
三方协议不是合同,几乎不具有法律效力,不用太在意协议上的条款,但是对于单位和学校来说他们对学生却又约束效力,如果违约,你给单位人事部打电话,商量好,支付一部分违约金,(这个可以商量),完了和学校招就处去说声,赶紧补办就行了,记得要让单位给你把解约函和协议书退回来。违约金你态度好点一般单位可能不会要的,只有个别单位,希望能帮到你。
第2个回答  2013-04-30
我个人认为单位是很难追究你的责任的,因为这份协议名义上是实习,实际上是单位想用你们学生这样的廉价的学生工,这样单位的成本降低,最受损失的是你们学生了。
我说单位是很难追究你的责任是基于以下原因:一是这个协议是一个初步的协议,名义实习实际上是廉价工作  二是实习就是实习,与工作是两码事,实习不能象工作那样的严格的规章制度
三是即使你不去实习,对于单位来说,也不会因为少了实习的人而造成什么实际的损失!单位如果要追究你的责任,也是要你赔偿单位的实际损失,而既然是实习,去或不去都不会给单位造成什么实际损失的。除非是以实习的名义行工作之实。而三方协议中学校没有盖章,你可以作为理由,实际上学校会盖章的,你可以不把协议交给学校盖章,以三方协议只有两方签字为理由来反悔,你说是在协议生效前,我反悔了,不想去了。协议生效我不能反悔,但学校没有盖章说明协议未生效,我可以反悔,你就不要去了。只能这样处理了。
以上意见供你参考追问

就是因为不想去了,所以一直没有给学校盖章。但是我也查了好多资料说是,学校和单位任意一方盖章的话都是生效的。我就是想知道,这个三方协议到底具不具备法律意义,签两方是否有效呢

追答

既然是三方协议,就应当是三方签字或盖章才能成立,否则叫什么三方协议呢?

第3个回答  2013-05-01
和用人单位人事部协商,违约金是死的,人情是活的,需要支付一小部分就能解约了,别太死板了。三方协议还是有法律效率的,要认真对待,解约了就可以重新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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