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型企业出口退税系统和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系统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如题所述

外贸出口企业如果是购进货物出口,取得的专用发票用于办理退税,不能进入进项抵扣。当然如果是购进货物用于内销,取得的进项可以作为进项税额参加抵扣。
外贸企业是实行免退税。因为内外销要分开合算,即外销的涉及的专用发票用于退税,不能进入进项。内销部份单独就其进项和销项计算应纳税额,所以不存在抵的问题。

如果生产企业产品全部出口,没有内销,其进项在纳税申报时全部只能作为留底数(即内销销项为零),所以内销部分等于“零抵税”,也只有等出口环节退税了。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的区别就在于:适用退税率和计算退税的金额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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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30
本质没有什么不同,只是贸易公司没有增值税抵扣需要,国家给退税;生产企业直接就抵扣增值税了,直到抵扣额超出应纳税额,国家再退超出部分的税。追问

可以把外贸企业退税系统的整个操作流程说一下吗?

第2个回答  2012-12-02
最基本的而言,外贸企业适用的是出口免、退税,而生产企业适用的是免、抵、退税系统。
这样两套系统的明显差异是后者有抵税环节,前者则没有。
尽管生产企业多了一个抵税环节,现实中也未必都全派得上用处。比如,有些生产企业产品全部出口,没有内销,其进项在纳税申报时全部只能作为留低数(即内销销项为零),所以内销部分等于“零抵税”,也只有等出口环节退税了。
这时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的最大区别就在于:适用退税率和计算退税的金额的不同。如果生产企业的增值额(附加值)低、适用退税率又低的话,还不如改作外贸企业来得实在(简单加工可以采取委托方式进行)。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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