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让辞职怎么办???可不可以直接写辞职报告,走人??急!!

我是一个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现在在一家金融配套服务的公司工作,是一家刚成立一年的私人企业,进来时没跟我签过劳动合同,只签了一份他们公司的责任担保书,这份担保书是他们拿着,我没有。这份工作虽然很简单,业务也不多,但是工资很低,办公室也特别简陋,公司规定试用期一个月,但是环境真的很不好,我去了五天实在坚持不下去了。一方面我同学帮我介绍了一份很好的工作,专业也对口,我四天前打电话告知领导我打算辞职,可是领导说现在公司缺人,不让走,等他们找到人了才可以走,如果我现在急着走会出问题,出问题了我也要承当责任。他说要离职要提前一个月告知他们,但我怎么觉得他说的有点问题,我试用期还没过,好像不用提前一个月告知。还有就是试用期需要对他们公司的业务承当法律责任吗??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百度一下,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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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09

提前三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就可以。

    递交辞职报告时最好有第三人在场证明,并且最好有电话录音。

    最好递交完辞职报告再发一封邮件给你的领导,你们公司的人事部门说明此事。

    无论试用期还是转正,辞职都是员工的权利。

    对方说的什么责任不责任,本身就是不合法的,责任的问题没必要担心。

    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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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12-11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写辞职信给领导签字,就算写不同意也行。保留这个证据,3天后就可以离职
不管他批不批辞职,就可以正常离职了,要是不给钱可以去劳动仲裁局告他。追问

现在他们说什么都不让我走,他们就是说公司规定辞职要提前一个月,不然我走了出什么问题要找我,那份责任书是他们拿着,什么劳动同都没跟我签过

第3个回答  2012-12-11
我也有过这处经历,自己走人,他们合同都不给你拿着,试用期出了事,责任不在你身上的,而且他们缺人不想让你走的。追问

哎。。。。我就是才出校门的菜鸟啊!哎。。。

追答

没事,以后会慢慢好起来的。

第4个回答  2012-12-11
可以的,你给公司寄个快递,内容物写上辞职信.
这样基本上就确定你申请辞职咯
而且没签劳动合同你还可以和公司谈谈,前提是要有证据证明你在公司工作如工资条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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