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份深刻的检讨书,关于 定额罚款票据未及时上缴打印非税票据 的,谢谢大神们了。

如题所述

为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工作,韶山市非税局与监督股在5月19至6月20日期间,联合对我市7个乡镇的非税收入票据和收入管理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经认真核查,发现各乡镇在票据和非税管理中普遍存在着以下问题:
  1、票据混用现象严重,租赁金、捐赠收入、育林费、企业上交款、法律服务费及部分其他收入等应开具缴款书的项目,均开具往来收据入帐,未纳入非税收入范畴进行管理。
  2、社会抚养费存在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情况,并存在坐支的现象。
  3、往来收据、一般缴款书的填写不规范、不清晰。执收单位、收费编码填写错误。专用收据与集中汇缴不能相互对应。
  4、乡镇领用的往来收据违反政策规定借给其他单位使用。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整改意见和实施办法:
  1、各乡镇必须建立健全票据台帐制度。按要求分村、分部门设立票据明细台帐,及时记录各类票据购领、发放、库存、核销和工本费缴存等业务信息,定期核对票据库存。并且,对村级领用票据必须严格执行以旧核新的票据领用制度。
  2、认真加强业务学习,纠正各类票据填写不规范现象,规范票据的使用和管理。
  3、社会抚养费票据的开具,必须具体落实到村组、个人,并严禁垫付和挪用。
  4、各类非税收入必须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全额纳入财政管理。对应当纳入非税管理范畴的非税收入,必须开具一般缴款书,并及时上缴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同时,严禁截留、挪用、坐支非税收入。
  5、各乡镇必须结合自身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7月份予以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报市财政局备查。8月初,我们将对整改情况予以核查。对及时整改到位的,不予追究。对未按规定整改到位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并停发各类非税收入票据。今后,我们将不定期进行稽查,对一再重复出现的违规违法现象,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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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16
哈哈 想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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