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借给别人一千元钱,有借条,有手印,但别人现在不还钱,还说是我威胁她写的借条,请问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1.对方另提出一个法律事实,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其负有举证责任。而且即使是你胁迫的,他应该在知道以及其恢复人身自由两年内给予主张撤销借条的权利,否则借条生效。
2.同样,如果借条写了归还日期,你在超过归还日期起两年内,不主张权利,比如短信催告,电话催告(要有录音),邮件或者诉讼等方式主张权利,借条作废的哦。
3.鉴于你这种情况,你可以先跟他交涉一下,金额不是特别大,私了省事,而且不太伤和气;实在不行可以起诉,诉讼费一般是50块,可以让被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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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01
首先,你们有期限限制吗?如果超出期限,
就向法院起诉他。他说你威胁他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除非有证人。并且如果他的证人如果是假的,做伪证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再就是你有借条,并且一定要保存好原件,千万不要让他拿去或是撕了。最好是复印一份,在庭上给法官看时再拿出原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2-01
直接起诉她。她说是你威胁的,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你存在威胁的行为,否则她的话法院不予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2-01
她说是你威胁的,举证责任在她。她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你存在威胁的行为。否则她的话可以不予采纳。追问

如果他找jia证人来证明是我威胁他呢?又怎么办呢?

追答

证人的话,需要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人证。我倒是觉得你可以先下手为强。找个方法,套他的话,自己掌握主动权。比如打电话或者当面对质的时候偷偷录音,找一些问题引导他说出真相。要不然你会很被动。

第4个回答  2012-12-01
用同样的方法,用不同的人,给她设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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