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庙的管理和寺庙的性质

寺庙是佛教中佛教徒举行佛教法师活动,佛教徒进行修行,佛教徒学习交流和生活的专门的场所。

首先佛教徒的活动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是否也应该受到法律的管束(如果滥收钱财是不是违法),当然更重要的是佛教徒的活动要受到佛教教义的约束,有很多戒律,但是这些戒律的遵守完全靠教徒自身。寺庙对其没有任何约束的权限。

不过一般佛教徒是在什么寺庙出家,长期驻留什么寺庙,其个人行为可能会对寺庙带来影响,一般寺庙还是会对其进行现实的管理。比如有的寺庙会拒绝有的僧侣进入和驻留。

寺庙的主持或者方丈是什么一个性质,是佛教整体登记为一个民事团体机构,还是各个寺庙登记为一个实体性质的民事团体法人机构?寺庙的财产和事务是谁在管理?

各个寺庙的主持和方丈是谁来任命的?国家的宗教管理局是否有权利去任命?国家宗教事务管理局是个什么性质的机构?

主持和方丈应该是有双重身份,即使法人代表?又是该寺庙佛教佛法学习的组织者和监督者吧。

主持和方丈不应该完全任命,或者佛教协会应该是登记的民事机构。佛教协会应该参照国家民事团体制度管理。

寺庙中的人不一定都是修行人,修行的方式很多。

寺庙的管理和寺庙的性质

一,寺庙的性质:在中国寺庙都作为旅游景点;

二,寺庙的管理:政府参于管理。但是近年来采取专人承包责任制,每年上交承包款。挣、亏由承包自行出招。

2012年7月6日《参考消息》16版“佛教名山竞相上市圈钱引争议”文章说:“……佛门净土陷圈钱大潮,地方政府成搭台推手。……对于佛教名山竞相上市,中国民间几乎一边倒持批评态度,夹杂着以佛之名圈钱的厌恶情绪,……有网友叹道:如今一切皆为利往外。”

2012年9月30日《参考消息》第8版题,“中国佛教圣地过渡商业化”文章:中国佛教徒尊奉佛教四大名山为四大菩萨在人间的道场,现成为商业化的符号。……该战略并非史无前例,中国最声名狼藉的宗教企业家也许是少林寺方丈释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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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13
方丈,一丈四方之室。又作方丈室、丈室。即禅寺中住持之居室或客殿,亦称函丈、正堂、堂头。印度之僧房多以方一丈为制,维摩禅室亦依此制,遂有方一丈之说;转而指住持之居室。今转申为禅林住持,或对师父之尊称。俗称“方丈”或“方丈和尚”。

“住持”之语义为“安住之、维持之”。原意指代佛传法、续佛慧命之人,后乃被用来指称各寺院之主持者,或长老。此词用在寺职称谓时,又称寺主或院主。日本佛教界称之为住职。由于住持之住处称为“方丈”,故“方丈”一词亦被引申为住持之意。
其实方丈、住持的区别可以简单回答如下:
(1)方丈一般是接受传法的和尚 ,有法卷可证明其传承,住持则可以不必;
(2)有方丈的丛林必须制度健全,人员、规模等都有一定的要求,而有住持的寺院则未必;
(3)方丈往往具有一定影响力,如现在的方丈需要经省佛教协会批准、中国佛教协会备案,住持则不需要。追问

是否也可以理解为寺庙其实也不需要登记为什么机关,或者法人机构,因为其所涉及的财物和人事的问题,不算作现代经济体制下的。住持也罢,方丈也罢,完全靠的是个人的魅力和当地的佛教兴旺程度来发展的。也就是说有的寺庙可能大家都知道,但是并不见得在佛教协会和国家宗教管理局处有备案,对教徒来说,信教是自由的。方丈比较正式的出家的和尚。方丈,住持,寺庙的工作人员,一般和尚他们的户口什么的在哪里登记呢?丛林制度好

第2个回答  2012-12-16
寺庙经济归主持支配,下面有分管伙食,住宿之类的,再下面是僧人,有工资。对经济收入是没有审计管理的,只有需要收税才有监督。戒律有内部专人管理。

说实话,人是会变的,掌握权利和金钱久了,会被腐蚀。
所以收支分离,长老议事制度这些管理上的东西应该有。管理学是每个团体都需要的。追问

谢谢。好像国家对于宗教和宗教团体的管理基本上是让其自身管理的。因此,寺庙即不是法人机构,也不是民政部门下的公益或者教科研,各类民间团体的管理。其人事,财物的管理都没有纳入国家经济,人事(户口,登记身份)的管理上来。对于其实际的信仰更是在内部是一种自律了。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没有讲经传法,没有佛事,没有辨经的学习,这样的寺院,除了冠以寺院的名字,做旅游景点外,什么也不是。
至于是不是滥收,那是供养人和受供者之间的事。戒律吗?寺院都这样了,戒律还能怎样?追问

是的。不过佛法自身不能清除这些不好的地方吗?比如不进行佛事的寺院是否会有人去监督,不遵守戒律的和尚应该有人教诲。

追答

谁管?有人巴不得寺院日渐堕落,戒律颓坏呢?

追问

个人修养,以及世人的利用和漠不关心。因此宗教的管理,作为人们意识生活的一部分。看来还需要不断的发展了。寺庙其实采取方丈负责的方丈室(3人以上)来管理寺庙的人事,经济,佛法宣扬等等。为僧众和俗众提供一个良好的场所,来为人们的心灵一个安防的去处。阿弥陀佛。人是一个物质和意识的结合体。

追答

三个就没问题了?人家五套班子都不行呢?没有传承,没有修为,没有系统教授,没有社会环境,汉地寺院,形同虚设。不过是旅游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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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2-12-07
我国法律对僧人是否乱收费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寺庙的收入,比如香油钱等,都属于寺庙的共同财产,由住持或者方丈代为管理,国家或者机构没有权利任命僧官,只能寺院内部选追问

那么每个寺庙是否都是登记为什么性质的机构?佛教协会代为监管的话,对于僧众,寺庙,集体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分配如何?也难怪很混乱,很多人不是为了去修行,直接是当成职业,为了去赚钱了。哎,佛法就这样被毁了。

追答

他们的财产理论上都是寺庙的公共财产,但是...也没人管,寺庙当然是登记成宗教机构,归民族宗教局管理

追问

谢谢。上次看新闻就好像有个方丈死了,个人户头的钱他家女儿要求来继承。不够寺庙的钱基本都是方丈来代为管理了。因此,宗教的个人修养和个人魅力太重要了。正所谓,求神者多,成佛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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