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房产证的时候一方签字,拿双方结婚证身份证可以写两个人名字吗?

如题所述

  1、不可以:当事人双方要办理房屋产权共有的,应该由双方签字,并交验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2、属于二手房的,还应同时交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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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24

这个问题得分两种情况来说:

    如果是签购房合同时是两个人签名那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而且是两个人共有,意味着每人各占50%份额。

    如果是一个人签字那在房产证上只有签字人的名字。在你还贷完成之前是不能加任何人的名字。只有你还贷完成了或提前把贷款余额部分还清了,拿上银行出具的相关手续到房地产办理相关事宜时这个环节,才能在必须是你同意的前提下拿着结婚证方可加上对方的名字。

所以如此说来的话,办房产证时一方签字,拿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时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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