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我收到客户120元并开了收据,上了账,本日合计借、贷方都合计了,余额也结出了,2月1日要退那位客户60元,收回我原来开的收据,重新开了一张60元的收据给他,现金日记账上我是将120元做红字冲销,重开的收据借方发生60元,本日合计借方用红字写60元对吗?
应按实际发生记录现金日记账:(先根据原始凭证记载的业务内容做记账凭证,然后根据记账凭证上的现金科目借贷方登记现金日记账。)
1、1月25日借方登记120 余额120
2、2月1日贷方记 60 余额60
这笔账不需要做红字冲,因为你只是退款,不是错款红冲。(可把收回的收据与重开的60元收据都做为附件放在一起即可。)
如果你开了红字发.票给人家才会做红冲。要根据业务发生的内容记账。
1、1月25日借方登记120 余额120
2、2月1日贷方记 60 余额60
这笔账不需要做红字冲,因为你只是退款,不是错款红冲。(可把收回的收据与重开的60元收据都做为附件放在一起即可。)
如果你开了红字发.票给人家才会做红冲。要根据业务发生的内容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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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01
将120元做红字冲销,重开的收据借方发生60元,本日合计借方用红字写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