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法庭儿子十岁了有自主选择权吗

上法庭儿子十岁了有自主选择权吗

  十周岁的孩子有选择跟谁生活的权利。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年满十周岁的小孩子可以征询孩子的意见。法院原则上尊重孩子的选择。
  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所以,一般情况下,10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征求孩子的意见,然后再结合双方的情况确定孩子随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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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31
如果是夫妻双方离婚,涉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是有选择的权利,但这不是法官判断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唯一标准,还需要根据双方的综合条件来判断孩子归哪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第2个回答  2015-10-31
  如果是父母在法庭上争取十周岁儿子的抚养权,则儿子有权选择随父或随母,法院会尊重孩子的意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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