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与分封制有什么不同

如题所述

  分封制与郡县制之间不同之处主要有:
  1、实行条件不同:前者与宗法制联系;后者在国家大一统条件下。
  2、建立基础不同:前者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后者按地域划分。
  3、官爵制度不同:前者,诸侯爵位世袭,并拥有封地,有很强的独立性,容易发展为割据势力。
后者,官吏由皇帝任免、调动,无封地,不世袭,唯有俸禄,只是中央政府属下的地方行政机构及其官长
  4、历史作用不同:前者很容易发展为割据势力;后者更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和国家统一。

  简介分封制
  分封制也称分封制度或封建制,即狭义的"封建",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宗族姻亲、功臣子弟、前朝遗民分封领地和相当的治权,属于政治制度范畴。
  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基础,在家庭范围内为宗法制,在国家范围内为分封制。

  简介郡县制
  指对中国古代实行的中央集权体制下,郡、县二级政权的地方行政制度(类似于行政区划)的总称。
  周朝时县大於郡,《逸周书作雒》:“千里百县,县有四郡”;《左传》哀四年:“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春秋时代一些诸侯国为了加强管理而置县和直接任命一些不得世袭的官员为地方官。後来晋又在国内置郡。由国君任免地方官,这制度使分散的权力层层集归中央,防止因分封而导致分裂。至战国时代这种制度逐渐为各强国采用,逐渐减少分封於贵族的地区。秦国郡县制
  县制起源于楚国,而秦代为中国历史上最早在全境推行“郡县制”的朝代。秦始皇统一天下後,曾出现过应否置郡的争论。当时不少大臣,特别是李斯的上司王绾,认为原楚国、燕国、齐国等地的领土都远离秦国,主张实行分封,授各地贵族予世袭的诸侯名份,惟身为廷尉的李斯认为分封制是周朝诸侯混战的根源,他大胆地反驳道,周制订的这个政策已经证明是一个政治灾难。周王室的亲戚一旦取得了他们的土地,立刻互相疏远和进行战争,而天子则无力阻止他们,所以结论是“置诸侯不便”。[1]他力排众议建议实行郡县制,并得到秦始皇的采纳。在郡县制底下,共设三十六郡,每郡有守(相当于省长)、尉(相当于防区司令)和监(相当于监察专员)各一。郡下辖县;郡(守)与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命。至汉代仍承袭这个制度,形成州郡县三级行政管理,自此成为日後各朝地方政制的基础,直到唐朝,才被道路制所取代。
  唐代柳宗元写有政论文章《封建论》,认为中国封建制度是百害而无一利,并阐发了郡县制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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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30
与郡县制之间,在实行条件、建立基础、官爵制度、历史作用等方面,都有很大不同。
分封制与郡县制的不同之处主要是:
一、实行条件不同。分封制与联系;郡县制是在国家条件下实施的。
二、建立基础不同。分封制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郡县制则按地域划分。
三、官爵制度不同。分封制下,诸侯爵位世袭,并拥有封地,有很强的独立性,容易发展为割据势力。郡县制下,官吏由皇帝任免、调动,无封地,不世袭,唯有俸禄,只是中央政府属下的地方行政机构及其官长。
四、历史作用不同。分封制下很容易发展为割据势力;郡县制而实行更有利于加强和国家统一。
第2个回答  2016-03-28
不同:
1、实行条件:
与宗法制联系.
在国家大一统条件下.
2、建立基础:
以血缘关系为基础.
按地域划分.
3、官位制度:
诸侯王位世袭,并拥有封地,我很强独立性,易发展为割据势力.
官吏由皇帝任免、调动,无封地,不世袭,有奉碌,中央政府属下的地方行政机构.
4、历史作用:
容易发展为割据势力.
有利于中央集权得到加强和国家统一.
二、相同:
1、都是为了巩固阶级的统治.
2、都是中国古代社会重要的地方行政制度.
3、都是维护国家统一方面起了积极作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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