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收据真的一定以大写为准吗?

2007年7月1日开出一张收款收据,小写金额为2405元,大写金额误写为肆仟肆佰零伍元整,当时的收费标准为15元/平方米,面积为160.33平方米,应收金额为2405元,实际收取金额也为2405元,过账时也未发现收据上的错误,以2405元入账。2008年4月26日付款人前来退款,才发现收款收据上大小写金额不符,经解释不成,付款人仍然要以大写金额退还其钱款,理由是要以大写为准。 像我这种情况有没有例外的可能呢?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来考虑吗?是否一定要以大写金额赔偿其差额2000元?

就是纠纷闹到法院法院还是会按照合理原则 只要一方出示比较有力的证据证明2405是合理数据 大写的是错误的 那么法院也不会说按照一个收据就判定的 我认为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大写是错误的小写是正确的就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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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4-28
关键是数据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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